男子花7000元找个婚介公司想要找个女朋友

你听说了没?有个男的去广州找个婚介公司,花了7000元给他们,想要找个女朋友。结果呢?把对方给告了。这人就是陈某。时间是2月23日,事情才传出来。 陈某签了个婚介合同,合同里说好了给介绍人。婚介公司那边还真就给安排了两名女性跟陈某见面。可这两次见面之后呢,双方根本就没看对眼,最后没能牵手成功。陈某心里特别不爽,觉得其中一个女的眼睛太小,和自己的审美不符。就把婚介公司给告了,要求把7000元全部退回来。 法官看了这案子之后就说了:“陈某想要的那种‘明眸善睐’的标准啊,合同里根本就没写进去。而且他想要的这种标准也太模糊了,法律上可没法支持他。” 婚介公司那边也有话说:“合同里写的只是按约定条件给介绍人而已,谁也没给他们包成功恋爱关系的承诺啊。” 法院最后定下来了:婚介公司是按照合同办事的。所以陈某的这个诉求被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