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采购新规:建立低价预警机制防恶性竞争

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供应商以低于合理成本报价竞标的现象,导致市场扭曲;深圳市财政局调研发现,2025年全市约12%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价低于行业成本线30%以上,其中信息化设备和医疗耗材领域最为突出。这种竞争方式不仅造成产品质量隐患,还可能引发后续服务中断、隐性收费等问题。 低价竞标现象既源于市场主体为抢占份额的短期策略,也反映出采购需求不够精准、评标机制存在漏洞等制度问题。财政部数据显示,全国政府采购合同纠纷中,因低价中标引发的履约争议占比达21.7%,较2020年上升6个百分点。若此态势继续蔓延,将严重削弱政府采购效能,阻碍产业发展。 深圳市新出台的《关于防范以次充好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建立了"源头预防—过程管控—结果追溯"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主要创新包括:将设备耗材的维护、报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报价评估;对低于均价50%或最高限价45%的投标强制启动价格审查;赋予采购人根据项目特性调整价格权重的自主权。

治理异常低价的关键不在于抬高价格,而在于让价格回归真实成本与真实价值。通过把好需求、评审、合同、履约各个环节,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既是对公共资金的负责,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政府采购只有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才能更好地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