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打着“高回报”“稳赚不赔”旗号的线上宣讲和交易平台并不少见。一些投资者在主播推介和“看似规范”的流程包装下参与虚拟货币买卖。平台一旦“暴雷”、账户无法登录、资产无法提现,投资者往往将损失归咎于交易对手或平台运营方,试图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资金。然而从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涉及的交易并非当然受法律保护,投资者以不当得利等理由主张返还,也未必会得到支持。
该案终审判决不仅为同类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也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金融创新的边界。当技术革新与金融安全发生冲突时,司法裁判坚持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求。这也提醒市场主体:投资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脱离规则与实体支撑的“财富神话”,终将回到法治理性的检视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