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广袤的黑土地上,一场因牛群混养引发的纠纷近日画上圆满句号。
木兰县付家屯村民庞某某与邻居张某某因两头耕牛归属问题争执不下,最终在法官实地调解下达成和解。
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折射出当地司法体系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实践。
纠纷始于2025年10月,两户村民放养的牛群在野外混群后,庞某某发现自家短缺两头牛。
由于牲畜特征相似、缺乏直接证据,双方各执一词。
承办法官杨松柏没有简单采取庭审判决,而是三次深入村屯走访,联合村干部共同勘查现场,最终在纠纷发生地搭建临时法庭,通过比对牲畜特征促成双方和解。
木兰县作为农业大县,类似涉农纠纷占民事案件总量的63%。
县法院院长介绍,传统诉讼程序平均耗时45天,部分当事人因诉讼耽误农时。
为此,该院2025年推出"进基层实勘、进现场实调、进源头实治"工作机制,要求法官年均下乡办案不少于60天。
数据显示,该制度实施后,家事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至86.04%,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受理量显著下降。
深层分析表明,这种"移动法庭"模式的成功源于三重创新:一是突破法庭空间限制,利用村民"熟人社会"特征化解举证难题;二是建立"法官+乡贤+村干部"多元调解网络,将法律权威与乡土智慧结合;三是通过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治理,如针对物业乱象发出的建议书,直接促成全县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专家指出,木兰实践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相较于东部地区智慧法院建设,东北农业地区更需这种"脚上有泥、手中有策"的接地气服务。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此类注重治本清源的司法模式,或将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重要参考。
基层矛盾往往起于细微,却关乎民心与秩序。
把司法力量送到田间地头、把解纷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不只是办好一个案子,更是在修复信任、稳定预期、夯实治理基础。
以法治方式回应群众关切、以协同机制减少矛盾生成,才能让公平正义在乡村触手可及,也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