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进出口业务链条长、政策专业性强的现实情况,部分企业在申报、归类、计价等环节容易出现理解偏差或操作疏漏。
一旦问题暴露,企业不仅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等成本压力,还可能因信用受损影响通关效率、融资条件和市场合作,进而制约经营稳定性。
如何在依法监管的前提下,给企业留出纠错空间、推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成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
从原因看,外贸形势与产业迭代叠加,使企业供应链管理更复杂、合规要求更精细。
尤其对技术型制造企业而言,进口设备、零部件和服务费用构成多元,协助费用、特许权使用费等计税要素判断需要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相对薄弱,内部复核、单证留存与风险识别机制不健全,容易在非主观故意情况下形成“低频但高影响”的合规隐患。
若仅依赖事后处罚,可能导致企业畏惧纠错、问题积压,反而不利于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主动披露制度的价值,正在于将“被动查处”前移为“主动纠偏”。
这一制度是海关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明确披露条件、时限与处置规则,向市场主体释放稳定预期:对非故意、可纠正的违规情形,鼓励企业主动说明情况、补正申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处理税款追征与滞纳金问题。
近期相关政策优化进一步放宽披露时限与条件,体现了对市场主体守法意愿的尊重与引导,有利于把更多合规资源投入到实质性风险防控中。
在济南关区实践中,政策效能已有具体体现。
山东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内部自查中发现,因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部分进口业务的协助费用未按规定申报。
企业发现问题后主动向泉城海关报告。
海关随即开展针对性核查,并通过面对面法治辅导协助企业梳理单证、厘清事实。
经调查确认相关行为不具有主观故意。
依据海关稽查相关规定和主动披露制度要求,海关依法追征税款的同时,对符合要件的情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依规减免税款滞纳金9.38万元。
此举既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制度严肃性,也帮助企业稳定信用记录与经营预期,实现法律效果与治理效果相统一。
从影响看,主动披露制度一方面直接降低企业纠错成本,减少因非故意违规带来的额外资金占用,使企业将更多资金用于研发、技改和产能提升;另一方面通过稳定信用预期,增强企业对合规投入的意愿,推动“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
泉城海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依法受理并办结企业主动披露事项10余起,累计涉及货值近6000万元,说明制度正在从政策文本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制度红利,也表明企业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在提升。
推动政策持续落地见效,还需在对策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泉城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送法入企”等普法服务,通过专题宣讲、案例释法和“一企一策”精准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健全申报复核、费用归集、合同条款审核和单证管理等关键流程,提升依法经营与风险防控能力。
对企业而言,也应将合规作为经营“底盘”工程,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及时更新政策知识库,加强财务、关务、采购等部门协同,做到问题早识别、早报告、早纠正。
展望未来,随着主动披露制度与信用管理、智慧监管、便利化通关政策的协同推进,口岸治理将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宽严相济”。
制度设计的核心导向,是让守法者更便利、让纠错者有路径、让失信者受约束,从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规治理模式。
可以预期,政策持续优化与基层执行精细化,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与服务水平,为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改革的价值在于惠企利民。
海关主动披露制度以法治思维破解监管难题,以包容态度激发市场活力,走出了一条刚柔并济的监管新路。
这一探索启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不是简单地放松监管,而是要在严格执法与柔性服务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通过制度创新引导企业从被动守法走向主动合规,最终实现监管效能与市场活力的同步提升。
随着这一制度的持续完善和深入推广,必将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注入更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