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让民营经济的活力给释放出来

中国山东出台法规,专门整治那些看不见的限制,明文禁止了九种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长期以来,隐性壁垒严重束缚了民营经济的手脚,像是市场门槛高、钱难借、账款要不回来这些老问题,一直是民营经济发展路上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这种公共资源交易里,有些人会拿是不是国有制来挑人,或者用业绩门槛来变相把别人挡在外面,这就把市场秩序给搞乱了,公平的环境也没法建起来。此外,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贵的问题也很突出,政府跟企业之间要是不按时还钱,账期太长成本太高,这些也都是要赶紧解决的难题。 导致这些麻烦的原因有好几个,一方面是历史上形成的旧体制机制在作怪;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有些政策执行的时候跑偏了。有些地方部门分资源的时候,还是看企业的所有制脸色;银行因为怕担风险,放贷时更偏向国企而不是民企;再加上政府收了钱不给企业干活、监督跟不上,导致企业回款慢。这些问题加在一起,直接削弱了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发展劲头。 《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发布,说明山东在保障民营经济方面开始用法治的办法系统地管起来了。条例列出了清单,清清楚楚地告诉大家哪些事不能干,让企业心里有底。不再搞隐性歧视或者乱伸手的管理;另外把“接诉即办”、“免申即享”这些好的服务模式写进了法律条文里,让政府主动去帮忙而不是等着企业来求。这就像给企业吃了定心丸,让他们觉得政策靠得住、生意稳当。 为了长久地扶持民营经济,条例从多个方面搭起了框架。在公平竞争这块儿,严卡死盯公共资源交易里的歧视现象;清理那些改头换面的准入门槛;在融资上鼓励银行多放信用贷、拓宽抵押物种类;在保护权益方面规定国企和政府必须按时付钱;还要引导民营企业去参与新兴产业和大项目建设。 山东作为经济大省这次立法撑腰民营经济发展,展示了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的决心。有了这个法律护航,以后市场上那些暗墙就能被打破了。以后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从长远看,法治化的环境能把民营经济的活力给释放出来。特别是能让山东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地方长出新的增长点。 法律本来就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规矩和民营经济最有力的保障。这个条例不光是回答了大家的疑问更是用制度创新把公平竞争的基础给夯实了。现在中国经济正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只有不断破除那些老框框、保护好大家的权益、把服务做得更好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