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当了逃避责任的绝招

我听一线的人说,有些单位把开会当成了逃避责任的绝招,这事儿得改改。开会本来是集思广益、做决策、推工作的好地方,但现在有的单位把它给用歪了。该在办公会定的事儿非得拿到党组织会上去,该个人拍板的事儿也非要大家一块儿讨论,该部门自己干的活儿还得拉着别人商量。这样做既浪费了时间精力,又让大家变得懒散不想干事。遇到点难事、有点风险、还牵涉到几个人的活儿,有人不是想怎么解决问题,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想想怎么“上会研究”。这种上会根本不是真想解决问题,就是打着集体决策的幌子想把责任甩出去。要是真出了乱子,他们就会拿集体决定当挡箭牌,把个人责任推给大家一起背,想着法不责众就能蒙混过关。 要想把这种不正之风给扭转过来,就得从思想、制度、监督这几方面一起使劲儿,让会议回归本来的样子,让责任落到实处。首先得把思想根基给筑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明白手里有权就得担责,有问题得扛着。把那种遇事就上会、觉得万事大吉的想法给扔了,自觉做到遇到工作能拍板、碰到难题敢碰硬、碰到责任主动扛。 明确权责边界是关键。要把“责任田”画清楚,把谁该干的事分明白。别什么都往上凑。对于那些特别大、特别复杂、还牵扯到好几个人的事情,要把上会议题的审核流程给规范好。事先要多做调研论证,保证会议能讨论透彻、做决定精准。还要把会议决策机制给完善好,做到议了就能定下来、定下来就能执行、执行完还能见到效果。别光在那儿空泛地讨论、装模作样地走形式。 加强监督问责是保障。把会议记录制度给完善了,会议讨论了什么、大家说了啥、最后怎么定的这些都得记清楚。这样就能全程追溯、责任倒查,打破那种觉得大家一起定的事就没人担责的错误想法。对于故意把自己该干的活儿或者常规小事推到会上躲懒、导致工作拖延或者造成损失的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还要畅通监督的渠道,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一起用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