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纪委副书记陈笑波一审被判12年

1965年11月出生在江西樟树的陈笑波,2024年10月被查。他曾先后担任过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和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最后还做到了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的位置。因为涉嫌受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0月23日对他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陈笑波在庭上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审理查明,他从2007年一直到2019年,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别人办事,像购置土地、承揽工程、调整职务这些事情上都有涉及。经统计,他直接或者通过别人收的钱加起来一共有3735万多元人民币。2025年4月的时候,他就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2025年10月23日这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此案。法院判决他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还要罚他300万元人民币。他受贿得来的钱和产生的利息都被依法追缴上来交给国库。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那边给出消息说,这次审判是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来完成的。审判时间定在1月20日这天。 陈笑波被判12年是因为法院觉得他的受贿数额特别大。不过看在他有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上,法院就给了他这个刑期。 2025年10月23日是案子开庭审理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