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冬春救助资金44.4亿元精准发放 惠及2601万受灾群众保障基本民生

冬春季节自然灾害易发,也是受灾群众生活最困难的阶段。为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将冬春救助列为重点,通过多层次组织协调,推动中央财政救助资金尽快、精准投向最需要的地区。 从工作机制看,有关部门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救助体系。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协调组织10余个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两轮赴多个省份开展实地指导。这种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推进方式,既保证了政策执行的统一口径,也提升了对地方工作的针对性支持。同时,有关部门统筹下拨中央救灾资金,覆盖灾后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等环节,形成相对完整的救助链条。 从资金管理看,关键在于把钱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应急管理部指导各地依托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规范申报、审批流程,完善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在落实过程中,重点向受灾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包括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确保优先获得救助。同时,推动冬春救助与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形成合力,减少重复救助和遗漏。 从监督管理看,公开透明和规范运行是基本要求。应急管理部持续督促各地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组织抽查核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效果可核。这种全流程监督,既维护受灾群众权益,也提升救助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从救助成效看,44.4亿元资金全部发放到位、2601万人获得救助,表明了对民生保障的持续投入。资金及时落地,直接关系受灾群众能否温暖过冬、安心过节,也关系灾区社会稳定和群众情绪安定。 展望春节前后,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表示将持续关注灾情发展,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落实值班值守,更加大对受灾地区的指导支持力度,确保救助工作不断档、不断线,帮助受灾群众平稳渡过困难时期。

冬春救助资金“发得出、发得快、发得准”,落到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与民生底线上。把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及时送到最需要的地方,不仅关乎一个冬天的冷暖,也检验社会治理的温度与韧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才能让每一次救助更有力度、更有精度,也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