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明确语言羞辱、经济控制与自残威胁等均属家暴

家庭暴力长期困扰社会,其表现已从单纯的身体伤害,延伸到精神压迫和经济控制。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张某因长期辱骂妻子被认定构成家庭暴力并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因丈夫无端限制其社交,获法院支持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残疾女性陈某遭丈夫经济控制并被限制就医后,在司法介入下得到救助。这些案例反映出家暴形态更为多样,也更具隐蔽性。 法律适用边界不清与观念滞后,仍是反家暴工作的主要障碍。尽管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已将谩骂、恐吓等纳入家暴范畴,但实践中仍存在“只有肢体暴力才算家暴”的误解。最高法民一庭法官指出,精神侵害虽然不易留下外伤,却可能引发抑郁、社交恐惧等严重后果,危害不亚于身体暴力。,通过限制收入、控制支出等方式剥夺基本生活保障的经济控制,也正成为更常见的家暴手段。 此类行为给社会治理带来多重难题。数据显示,近三成离婚诉讼涉及家暴,但不少受害者平均遭受约35次侵害后才选择报警。精神暴力隐蔽性强,更容易被忽视;一些基层法院在保护令签发上仍较为谨慎。残疾人、低收入女性等群体由于生活依赖施暴者,更容易陷入取证难、求助难、维权难的困境。 司法系统正通过制度完善推动破解。此次典型案例更明确,将语言暴力、社交限制等纳入保护令适用范围,并支持受害人主张医疗费等直接损失。法院还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建立“救助—就业—维权”衔接机制,例如帮助陈某实现就业以摆脱经济控制。最高法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司法解释细化证据认定标准,推广“一站式”取证中心,并加强基层执法司法人员培训。

家庭应当是成员获得尊重与安全的空间,而不应成为控制与恐惧的来源。通过典型案例明确规则、以保护令强化执行、以协同治理补齐短板,既能为受害者提供及时保护,也能向社会清晰传递底线。对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依法说“不”,让法律边界更明确、救助渠道更顺畅,才能以法治守护家庭安宁,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