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扩内需、促消费的政策导向,消费从“商品购买”向“服务体验”加速延伸。
近期,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国50个城市组织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
福建福州、厦门、泉州进入试点名单,标志着当地消费供给创新、场景塑造与产业联动将获得更系统的政策支撑与资金保障。
问题:消费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供需结构性矛盾仍待破解。
当前,一些城市在消费供给上仍存在同质化竞争、体验型供给不足、优质品牌首店与新品发布平台缺乏、商旅文体健融合度不高等问题;同时,居民消费更趋理性,尤其对品质、服务、文化与情绪价值的需求上升,对线下商业的吸引力提出更高要求。
如何把人气“引进来”、把消费“留得住”、把新业态“做得大”,成为推动消费提质扩容的关键课题。
原因:政策推动与市场变化共同作用,试点旨在以场景创新带动供给升级。
一方面,扩大内需需要在“能消费”之外,更强调“愿消费、敢消费、便消费”,而场景与服务正是提升消费意愿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首发经济、夜间经济、沉浸式体验、IP联名等已成为带动城市商圈升级、品牌集聚和流量转化的新路径。
此次试点明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两年政策期内,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资金将主要用于三方面创新探索: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
影响:从“促销式刺激”转向“体系化供给”,有望形成消费与产业互促的良性循环。
对福建而言,三市入选将带来多重效应:其一,首店、旗舰店、概念店以及新品发布活动更易形成集聚,带动商圈升级与品牌能级提升,并提升城市对青年群体与游客的吸引力;其二,商旅文体健融合场景、服务消费集聚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等建设,将推动消费从单一购物向复合体验拓展,带动住宿、餐饮、交通、演艺、体育等关联行业增长;其三,通过国潮动漫影视IP与传统文化资源联动,推动老字号与新消费品牌打造沉浸式空间、开发周边产品,有利于促进文化资源转化为消费产品,提升消费的辨识度与附加值。
更重要的是,试点强调“可复制、可推广”,有望形成一批可在全省乃至全国落地的制度安排与运营模式。
对策:以项目为牵引、以机制为保障,统筹“场景打造”与“资金绩效”。
据悉,福州、泉州等地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
下一步,建议从三方面着力提升试点成效:第一,聚焦“首发经济”做强平台,围绕新品发布、首展首秀、品牌活动等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形成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与稳定运营的发布载体,提高首店引进与活动落地效率。
第二,突出“融合场景”做优供给,推动商业综合体、历史街区、滨海资源、演艺赛事与夜间经济联动,鼓励业态创新与模式创新,提升服务消费在总消费中的比重。
第三,坚持“规范与活力并重”,在资金使用上强化预算约束、绩效评估与全过程监管,围绕重点项目清单化推进,形成可量化、可核验的成效指标,防止“重建设轻运营”“一哄而上同质化”等风险。
同时,注重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推动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可持续性。
前景:在两年政策窗口期内,福建有望形成一批引领性场景与品牌集聚效应,并带动更广区域消费升级。
福州、厦门、泉州产业基础较强、商贸活跃度高、文旅资源丰富,具备做强首发经济、打造夜间文旅消费标杆、推动外贸优品与内需市场对接的条件。
随着项目征集、方案完善与资金投向逐步明确,预计将出现一批“能聚人、能转化、能持续”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城市商圈从“卖商品”向“卖体验、卖服务、卖文化”转型,并为促消费与稳增长提供更稳定的支撑。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福建三市获批消费创新试点,既是发展机遇,更是发展责任。
试点城市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消费创新发展的新路径,在首发经济、服务消费、文化IP融合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同时要加强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确保试点工作既有创新活力,又有规范秩序,为全国消费高质量发展贡献福建智慧和福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