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7日,2026年01月27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起案件涉及到夫妻一方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归属问题,还有账号价值的分割。在2018年,艾某和段某登记结婚。婚后段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个平台账号开始直播,不久后这个账号就拥有了百万粉丝。段某还从直播中获得了收益。2024年,两人的感情出现问题,艾某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这个自媒体账号归属产生了争议。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评估了账号价值,结论是账号价值超过百万元。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这个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这个账号一直由段某运营维护,所以决定把账号归段某所有,然后给予艾某40%的补偿。一审判决后,艾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类似的案例还有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小李和小沈在网上相识后来到现实中结婚。小沈在婚前经营自己的快手账号,婚后还注册了同名抖音账号,粉丝量也发展到数百万。他们婚后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破裂后小沈不再继续维护账号并停更一年多。双方同意离婚但就自媒体账号归属和价值产生了争议。法官审理后认为这两个自媒体账号是婚后注册并发展起来的,具有商业价值和财产属性,所以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这两个自媒体账号一直由小沈负责运营维护,所以决定把账号归小沈所有并给予小李一定补偿。双方达成调解方案。 从以上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当拥有一定粉丝数量时就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不过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来认定自媒体经济价值。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考虑到自媒体运营具有较强人身属性,所以一般把账号归注册运营者所有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这次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报道了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