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台球厅把别人掉的钱拿走了最后被抓

前几天,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发生了一起案子,引起了很多人关注。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的张建律师说,这个案子主要是关于法律的界限问题。原来,有个叫牟某的女子在台球厅把别人掉的钱拿走了,最后被抓起来。这事儿看起来像是捡了东西不给人家,但其实法律上有区别。 事情是在今年1月25日晚上发生的。合江县公安局通报说,牟某带着丈夫去符阳街道一家台球厅玩。旁边有个叫王先生的顾客把外套搭在沙发上时,口袋里的1600元现金掉出来了。牟某看见了没吭声,反而观察了一下周围环境。她把钱用自己的衣服盖起来,然后转移到卫生间藏在自己包里。王先生发现钱没了就报警了,警察通过监控很快找到了牟某。第二天就把她给抓住了。 牟某到了警察局承认自己干的事儿,说是一时糊涂。张建律师分析说关键在于这个钱是不是还在别人的控制范围里,还有她是不是偷偷拿走的。法律上规定,盗窃罪就是为了自己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而偷偷拿走。虽然王先生没盯着那个钱看,但那个钱掉出来后还在他能随时拿回来的地方。一般人眼里这还是王先生的东西呢。 牟某知道是王先生的钱还故意偷偷藏起来,这就符合盗窃罪的标准了。大家在商场餐厅经常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有些人不知道法律规定,把别人还能拿到的东西当成掉在地上的垃圾一样捡起来。这就容易不小心犯法了。 这次合江的案子虽然钱不多,但是提醒大家要注意法律红线。只要东西还在人家手里没离开视线范围,你不经允许拿走都可能是偷东西。警方还会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老百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