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王某把钱存进了合川一家宠物服务馆,办了张会员卡,先充了500块进去。到了12月,他又往卡里续了1000元。不过到了2024年4月,老店主谭某把店转给了陈某,双方签了转让合同,还顺便把会员卡里剩下的钱算进了账里。之后陈某接手生意,王某继续在那儿消费。谁能想到,到了2024年11月,店突然关门注销了。当时王某的卡里还剩758元没花掉。这下可好了,王某只好找陈某打官司要钱。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和这家店的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既然现在店关了、人跑了,没法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那这剩下的758元就该退给消费者。陈某作为最后一任店主,就得把这笔债给认了。最后法院判决让陈某把758元退给王某。 法官解释说,按照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管店是个人还是个体工商户开的,只要是用预收款提供服务的,不按约定办事就得退钱。这个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消费者存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选靠谱的店家;保管好合同、消费凭证这些东西很重要;发现情况不对赶紧找商家解决或者走法律程序。 同样是要给经营者提个醒:哪怕是把店铺注销了结束经营,以前用预收款产生的债还得还;转让店铺的时候得把会员余额、退卡流程这些事儿处理清楚;把转让和债务转移的情况及时告知会员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