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机构更名是泉州市顺应国家文化事业发展要求、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
作为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更名后的泉州市文化馆将进一步强化其在全市文化事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统筹作用。
该机构前身可追溯至1960年3月成立的晋江专区群众艺术馆。
随着行政区划调整和文化事业发展需要,该机构历经多次更名:1986年泉州撤地设市后更名为泉州市群众艺术馆;1995年7月在省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更名为泉州市艺术馆;2010年5月加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两块牌子。
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见证了该市公共文化服务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演进轨迹。
近年来,该机构在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服务基层群众方面成效显著。
通过常态化组织文艺演出、公益培训、艺术展览等活动,有效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通过辅导基层文艺骨干,培育了一大批扎根群众的文化工作者;通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和数字化服务,创新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
该机构连续多届荣获全国一级文化馆称号,并被授予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充分体现其在区域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更名不仅是名称的简单变更,更体现了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理念的深刻转变。
从"艺术馆"到"文化馆",意味着服务范畴从单一的艺术普及拓展到更广泛的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定位更加清晰,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要求更加契合。
泉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和闽南文化核心区,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更名后的文化馆负责人表示,将紧抓发展机遇,在全民艺术普及、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开展群众文化工作,为提升市民文化幸福感和获得感作出新贡献。
展望未来,该机构将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另一方面,将创新服务方式,运用数字化手段拓展服务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文化服务。
同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重要载体,该机构还将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探索新路径,为赓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公共文化机构的更名,看似是名称变化,实则折射治理理念和服务导向的调整。
把群众文化工作做深做细,把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更紧密衔接,才能让文化惠民从“活动热闹”走向“长效常新”。
在更高标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中,泉州这一步“顺势而为”的调整,值得期待其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与民生幸福感上的持续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