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专项政策力推光热发电产业升级 2030年装机目标剑指全国三成份额

(问题)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电力系统对稳定调节能力的需求更加迫切;风电、光伏具有随机性和波动性,电源侧“能发多少”与负荷侧“需要多少”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错配,尤其在高比例新能源地区,调峰、调频和备用能力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光热发电具备可调度、可储能、可连续供电等特性,被认为是新能源体系中兼具调峰能力与基础支撑作用的电源之一。如何从示范项目走向规模化、市场化,成为产业深入发展的关键。 (原因)青海推进光热规模化发展,具备资源与产业的双重基础。一上,青海是全国光热资源富集区域之一,技术可开发量约10亿千瓦,可利用“沙戈荒”土地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日照条件和土地承载能力为集中式光热项目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经过多年探索,青海已形成一定先发优势: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光热发电装机71万千瓦,建135万千瓦,分别占全国的39%和53%,均居全国第一;产业链配套、工程经验和运维能力逐步完善,为从“示范引领”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打下基础。同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多元灵活电源的需求上升,也为光热发电带来更明确的应用场景和政策空间。 (影响)若光热发电规模稳步扩大,将在三上释放综合效益:其一,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光热依托储热系统可实现“发电可控”,日落后或风光出力低谷时段持续供电,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降低弃风弃光风险。其二,促进能源安全与绿色转型协同。光热作为清洁电源,可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基础电量和调峰任务,推动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可靠替代。其三,带动高端制造与技术创新。光热涉及聚光集热、储热介质、换热和汽轮发电等关键环节,技术密集、带动效应强;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推进设备标准化和成本下降,提升产业竞争力。 (对策)根据新近印发的《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海将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科学制定“十五五”时期光热发展目标,力争到2030年全省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预计约占全国总装机规模的三分之一。为避免“一哄而上”造成建设节奏失衡和价格压力,《若干措施》提出统筹项目建设进度与电价承受能力,坚持“分年分批、稳慎推进”,有序配置光热发电项目,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青海提出引导创新资源向光热企业集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点设备、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成果,提升全链条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在对外合作上,鼓励企业依托青海工程实践拓展海外市场,重点面向中亚、西亚等地区探索打造光热发电标志性合作项目,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和产业外向度。 (前景)业内认为,随着全国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系统调节需求不断上升,以及关键设备国产化推进和工程经验积累,光热发电有望在“风光热储”一体化基地中承担更重要角色。青海提出的稳慎推进与创新驱动路径,有助于在规模扩张与经济性之间取得平衡,推动光热从“建得起”走向“用得好、用得久”。下一步,并网消纳条件、储热时长与运行策略优化、成本下降速度以及与市场机制的衔接,将成为装机目标能否落地的关键变量。

光热发电作为可靠的清洁能源,在全球能源转型中作用日益突出。青海把握窗口期,以系统性政策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将为国家能源安全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也有望在新能源产业竞争中形成更强优势。从示范到规模,从国内到国际,青海光热发电产业正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既反映了产业逐步成熟,也契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