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创新破解难题 黔西南法院探索破产企业生态修复新路径

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成功调解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位于兴仁市潘家庄镇的菜子田煤矿因历史遗留污染问题,面临严峻治理挑战。

该矿早期开采环保措施缺失,叠加后续经营不善导致停产,造成矿井废水长期直排,铁、锰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持续性破坏。

2023年生态环境部暗访发现,当地地表水污染物浓度超标达数千倍,治理迫在眉睫。

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涉事企业已于2018年进入破产程序。

面对4600余万元的修复费用和复杂的责任主体问题,传统司法裁判模式难以有效解决。

黔西南中院创新工作思路,将调解重心放在实际修复效果上,通过三次现场调解,最终促成"限期修复+资金担保"的创新解决方案。

该方案不仅明确修复时限和资金保障,还建立了监督机制和替代执行预案,确保修复责任落实。

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展现出系统治理思维。

2025年8月,黔西南中院联合多部门在污染现场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这一举措既为本案修复工作提供实体平台,更打造了集修复示范、教育宣传、技术推广于一体的综合载体。

基地设立后,法院定期开展修复回访,确保司法裁判得到切实执行。

这一案例的成功处理,体现了司法机关在环境治理中的创新担当。

近年来,黔西南法院系统通过系列司法实践,构建起多元生态保护机制:从非法采矿案件审理到"生态司法+碳汇"模式探索,从抗战公路司法保护到古树名木保护令发布,形成全方位司法保护网络。

这些实践既守护了生态环境底线,也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

专家指出,菜子田煤矿案的调解创新具有多重示范价值:其一,破解了破产企业环境治理责任落实难题;其二,探索了司法调解在复杂环境案件中的应用路径;其三,为"富矿精开"战略提供了司法配套支持。

这种"修复优先、多方共治"的司法理念,对同类案件处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生态环境治理既需要明确责任,更需要让责任能够兑现。

面对破产企业这一特殊主体,关键不在于“判多少”,而在于“修成什么、何时修成、由谁确保修成”。

以法治方式把修复目标、资金保障与执行后果一体化设计,把个案处置嵌入系统治理框架,才能让生态修复不止于纸面结论,而真正转化为可见、可感、可持续的绿色增量。

这也是在发展与保护之间寻求更优解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