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啊,就发生在上海虹口区,具体是虹口区法院给审理的。前两天,他们刚判了一起交通事故,案子里头不光有老头乐(也就是老年代步车)的事儿,还有生命权平等保护的大问题。听我给你说说怎么回事。 那天呢,年近七旬的沈某开了辆没牌照、也没驾照的老头乐,载着老伴儿黄某,走到中山北一路广中路那交叉路口。红灯亮了他们还闯呢,结果就撞上了李某开的小轿车。李某当时正绿灯亮着正常直行呢。 这一撞可就麻烦了,沈某跟黄某夫妻俩都被摔得骨折了,车也坏了。警察后来一查,说是好几方都有错。主要责任在沈某,他开车违规闯红灯,还是那种连路都没资格上的车。李某这边也没完全注意看路,没怎么减速,这也算是个次要责任。黄某在边上坐着没啥错。 调解不成嘛,夫妻俩就把李某、他公司还有保险公司都告到了虹口法院,张口就要70多万的赔偿费。 法院那边一查觉得责任认定说得通,就采信了。对于原告要求的赔偿,合理的给支持了,那些虚高或者没证据的就没给认。最后按照责任比例算下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里头给沈某黄某赔了35万元;李某所在公司还得把律师费6000元掏了出来;至于李某因为是职务行为所以个人不赔。这几笔加起来一共36万多块。 这个结果出来后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老头乐确实是个隐患;还有人觉得违规的人还能拿钱赔挺奇怪。 法律专家是这么分析的:咱们国家现在的规则就是机动车撞了人不能完全免责。这次判决就是照章办事儿,根据各方的错来划分责任和赔偿额。李某开车疏忽大意被认定次要责任也是有道理的,这是对大家开车的一种警示。 这次案子也反映出老头乐管理太乱了。这类车大多没安全标准、没人教怎么开、也没法买保险。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赔偿就更麻烦了。 所以啊,这次判决根本不是在和稀泥,而是司法在复杂情况下怎么严格按规定办的一个例子。它告诉我们:责任划分要看事实和法律;对公民生命健康权得平等对待。 大家以后开车可得长点心眼儿了!既要管好前端的生产销售环节也要让大家守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