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领证却同居了,彩礼该不该退,要看看双方一起过日子的时间有多久、有没有生孩子还有彩礼到底是怎么花的

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这个案例中,王先生因为没有和孙女士领结婚证,现在双方分手了,王先生就想把给孙女士的20万元彩礼要回来。双方为了结婚办了婚礼还生了孩子,但就是没去办手续。这个案子清楚地告诉大家,彩礼该不该退,要看看双方一起过日子的时间有多久、有没有生孩子还有彩礼到底是怎么花的。根据法律规定,结婚没领证但是同居了的,不能光因为没领证就让女方把钱全退了。法院觉得这样对女方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她的权益。 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法院主要看了几点:一起生活了几年、有没有孩子、彩礼花到哪儿去了。因为王先生和孙女士在一起已经4年了,还生了一个女儿,而且这20万元彩礼已经被用来支付家里的日常开销了。孙女士在这段时间里养育孩子、经营家庭也付出了很多努力。现在两人虽然分手了,孩子也是由孙女士直接抚养。 所以法院最后判决不支持王先生要求返还20万元彩礼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的负责人说,法律既不鼓励借结婚的名义索要高价财物,也不允许把彩礼看成是一种可以随意撤销的投资。如果两人在一起很长时间建立了家庭共同体之后关系破裂了,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这样做既贯彻了诚实信用原则,又能平衡双方的利益。 任金花编辑了这篇文章,黄苏平进行了校对,袁茜做了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