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人民医院因违规收费再遭行政处罚 三年内多次触碰医保红线暴露监管漏洞

近日,云南保山施甸县人民医院因违规收费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6084.33元,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超过10万元。此处罚再次引发公众对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运营的关注。 根据调查,施甸县人民医院在2023年至2024年间存在多项违规收费行为,包括超标准收取诊疗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累计对10859人次患者多收诊疗费378910.56元。这些做法侵害了患者经济利益,也违反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执行的价格标准。 作为依法登记的财政差额拨款二级甲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施甸县人民医院应按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二类价标准收费,但在实际运营中未能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医院退还多收费用,医院通过张贴公告、电话通知、银行转账等方式组织清退。截至目前,医院已向5031人次患者退还292826.23元;仍有5828人次、合计86084.33元因患者认为金额较小不愿领取或无法联系而未能退还,该部分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施甸县人民医院首次因违规问题受到处理。其违规行为多次出现、类型不一,折射出内部管理上的问题。 2022年8月,施甸县人民医院因违规支付肿瘤靶向药品被县医疗保障局通报。调查显示,医院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多次将前列腺恶性肿瘤患者使用的奥拉帕利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违反医保基金支付政策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本金73770.48元,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进入2025年,对应的问题仍未有效遏制。1月15日,医院因重复收取重症监护病房空调降温费再次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随后,医保部门开展专项调查,发现医院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医保部门责令医院改正,退还违规结算医保基金41148.94元,并处以57608.52元罚款。 从若干事件看,施甸县人民医院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在价格管理、医保基金使用、项目归类等环节均出现违规,暴露出制度执行不严、流程把关不细、人员合规意识不足等短板。 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不仅直接损害患者利益,也会挤占医保基金资源,影响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部分患者因金额较小而放弃领取退款,说明单笔金额虽不高,但累积起来影响不容忽视,也提醒医疗机构必须从每一项收费、每一个项目的合规做起。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已采取监管措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基金并作出处罚,形成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同时要求医院立即整改,明确了纠偏方向。 下一步,施甸县人民医院需对暴露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和收费审核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合规培训与考核,确保价格政策和医保规定落到具体环节。监管部门也应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效机制建设,减少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医疗收费看似琐碎,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医疗体系的公平底线;对违规收费依法处置,是维护规则权威的必要举措;更关键的是通过制度完善和技术手段,把风险挡在前面。只有让每一笔收费都有依据、可追溯、可核验,才能让群众明明白白就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让医疗服务回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