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公安局喀什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只体型较大的鸟蜷缩在路边,状态异常;经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学名:Cygnus cygnus),头部棕褐色羽毛、黄黑相间的喙部特征明显。民警发现其翅膀有擦伤,已无法飞行,随即启动野生动物救助预案,将其带回派出所临时安置,并第一时间联系伊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协同处置。
救助一只大天鹅,是对野生生命的尊重,也是在守护生态安全底线;把联动机制落实到位,把公众引导做细做实,并将日常巡查与法治保障结合起来,才能让更多“偶然发现”转化为常态化保护行动,持续凝聚守护生物多样性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