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医保改革成效显著 多层次保障体系惠及全民

看病负担偏重、保障能力不均、基层服务不便,是不少地区在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中面临的共性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慢性病和多发病长期用药需求上升,以及群众对医疗服务可及性和便捷性的期待不断提高,医保治理不仅要“保基本”,更要在控费用、提质量、强监管与优服务之间形成系统性平衡。

双鸭山市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牵引,统筹推进政策完善、支付改革、价格治理和服务下沉,探索把医保惠民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民生成效。

从原因看,医疗费用增长既有医疗技术进步、服务需求释放等客观因素,也与部分领域支付方式激励不够合理、价格形成机制有待优化、部分环节监管链条不够闭合等问题相关。

面对“看病贵”与“基金可持续”的双重压力,医保改革需要把资源更多用在“刀刃”上:一方面,通过制度设计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减少家庭灾难性支出;另一方面,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和集中带量采购等手段,挤压不合理成本,推动医疗机构回归以质量和效率为导向的运行机制。

在影响层面,双鸭山市把“少花钱、看得上、办得快”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形成多点发力的综合效应。

保障能力方面,先后两次上调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强化对重特大疾病的托举作用;对职工、居民转诊及非急诊未转诊等政策进行优化,相关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4.6%,并逐步降低门诊、住院乙类项目个人自付比例,推动待遇政策更贴近群众实际需求。

支付方式方面,提前完成DIP支付方式改革,并实现线上拨付,带动群众住院次均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较改革前分别下降24.66%和24.12%。

在改革中同步兼顾中医药特色,将15组中医病种纳入DIP优势病种组并给予分值加成,引导医疗服务供给在规范化的基础上更好满足多样化需求。

成本治理方面,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体降幅约10%;同时落实国家和省际联盟集采药品947种、耗材44种,累计节约采购金额4亿元,有助于从源头降低用药用材成本、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对策上,改革要落到“制度更公平、运行更规范、服务更便民”上。

双鸭山市在完善制度体系方面,强调多层次保障的有序衔接: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并引入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动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托底、大病保险和商业健康险协同发展的格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特困、低保等群体开展动态监测,落实“参保资助+待遇优化”双重保障,按人员类别实施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累计资助34.18万人次、资金6757.81万元,着力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参保扩面方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方式精准识别未参保人员、分类施策推动参保,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连续多年保持全省前列,为制度公平性与风险共济奠定基础。

服务优化是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群众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双鸭山市推动经办体系向基层延伸,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经办网络,建成1466个医保服务站和216个延伸服务网点,努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让群众就近能办、一次办成。

在智慧医保方面,医保码、移动支付、电子处方等应用加快普及,刷脸支付渠道拓展,累计结算医保费用50万余笔,更多事项实现“掌上办、自助办、码上办”。

同时开通集“问、查、办”于一体的12393服务热线,接通率、满意度分别稳定在95%、99.5%以上,并在省内率先提供24小时服务,回应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节假日难办理”的现实痛点。

围绕流程再造与效率提升,慢性病鉴定、生育津贴支付等事项办理时限压缩5至10个工作日,新生儿在医院即可直接参保;对零星报销、参保登记等14项事项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减少材料反复提交。

在偏远矿区等服务薄弱区域,探索“可移动的医院”模式,提供诊疗与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惠及4537人次,体现公共服务向边远地区延伸的导向。

前景判断上,医保改革进入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与精细治理的新阶段。

下一步,双鸭山市在持续做优待遇保障的同时,还需在基金监管、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价格治理与信息化风控等方面形成更强合力,确保改革红利可持续释放。

随着DIP等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将进一步向质量、效率和规范化倾斜;随着集采常态化与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群众用药用材负担有望继续下降;随着基层经办网络与智慧医保能力提升,服务可及性与体验将持续改善。

更重要的是,通过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强化困难群体托底机制,将为稳预期、保民生、促公平提供更坚实支撑。

双鸭山市的实践印证,医疗保障改革需要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

其以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降低医疗成本,以智慧服务突破时空限制的做法,为资源型城市转型中的民生保障提供了可借鉴样本。

随着"惠民保"等补充保险的引入,该市多层次保障体系正显现出更强的风险共担能力,这种系统化改革思维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