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个挺有意思的案子。今年四月,嫌疑人许某某看了前同事在社交媒体发的一条视频,里面全是现金。许某自己手头紧,眼馋这笔钱,就想搞到手。他把自己打扮成女人,还戴了假发,趁着深更半夜偷偷溜进了受害者家里,把卧室里的7.3万现金卷走了。干完坏事他赶紧跑,还把伪装的东西都给销毁了。受害者第二天发现不对劲,立马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把人给抓了。 这事儿得怪好几方面的人。那个发视频的同事太爱炫耀,把家里钱全摆出来,这不就是给坏人指路嘛?许某自己也不地道,没钱不会好好打工赚钱,非要干违法的事儿。受害者也有责任,把那么多现金放家里也不锁好钥匙,这不就是送上门让人偷吗?这种家里现金乱放和网上瞎炫耀凑一块儿,刚好给了许某作案的机会。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湖里区人民检察院觉得他这是入室盗窃,而且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犯罪了。法院听了检察院的建议,判了他刑。以后大家在网上晒钱可得小心点,别像这次这样惹祸上身。同时也提醒大家家里要装防护装置,别老把现金放家里。 要想不让这种事儿再发生,相关部门和老百姓都得动起来。警察要盯着新的犯罪手段查线索;检察院办案的时候要多琢磨琢磨为啥会犯罪;社区多宣传一下别露财、管好东西、勤检查房子;物业得把小区的围栏修好点;咱们自己在网上也别瞎显摆财产;家里钥匙放好点;银行多推点安全的支付方式。 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治理加强,小偷肯定没那么容易得手了。警察和互联网平台要联手保护个人信息;法院以后也会多讲讲法律让大家明白道理;等到社会信用体系建好了、家里都安上智能锁了,小偷就没地方躲了。咱们每个人都得明白一点:小心护好自己的信息和钱袋子,这不光是为了隐私安全,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构建起安全的防线,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