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生成虚假信息干扰司法秩序的风险有了新的认识

最近,一起发生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案件让大家对AI生成虚假信息干扰司法秩序的风险有了新的认识。这个案子涉及了原告的代理律师郑吉喆。在审理一起商事纠纷案件时,郑吉喆法官发现,原告的代理人在提交的书面意见里引用了一个看似真实的法院判例,这个判例标注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可是经过核实,这个所谓的判例根本不存在,其实是代理人把本案的信息输入到一个AI大模型里,由AI生成的虚假案例。代理人根本没有仔细核实这个材料就直接提交给了法院。结果,这个虚假材料没被采纳,还在判决书中被批评了,责令他以后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所以判决已经生效。因为这个案件很典型,具有指导意义,所以这个案子在2025年12月入选了人民法院案例库。这个案例告诉大家: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中必须诚实信用。如果提交通过AI等信息技术手段获得的虚假材料或案例没有经过核实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个事件不是孤立的情况。它反映出在AI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有些法律从业者对技术工具的使用边界不清楚、风险意识不强,内部核查机制也不完善。把AI生成的内容当成真正的检索结果其实是对司法严肃性和证据真实性的漠视。这不仅会干扰正常审理秩序、浪费司法资源,还会损害诉讼活动的诚信基础。 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已经展现出积极应对的态度。一方面把这种典型案例入库形成指引警示所有人要对提交材料负责。另一方面也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法官表示以后会进一步提升对诉讼材料的审查能力。 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工具应该帮助人类提高效率和洞察力而不是替代人类的责任和判断。这个案例给法律从业者上了重要一课:在法律这样严肃专业领域里使用技术必须守规矩、真实、谨慎。这次事件预示着司法体系会不断完善规则和审查机制来应对科技发展带来的新型挑战坚决捍卫司法公正与社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