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北庚和王绍南代表用法治给老百姓带来安宁和安全。这次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就把新领域的污染防治都给规定了下来,确保群众的生活能安稳些、安全些。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聊起这个事,觉得把化学物质、电磁辐射还有光污染这类新型污染都写进法典专章里,真是草案的一个亮点。王绍南代表结合实际工作提到,光污染治理经常有职责不清的地方。江苏的金湖县检察院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他们构建了一个“司法—行政—公众”的共治体系。这个实践告诉我们,检察公益诉讼在这些新领域发挥作用还是很大的。最高检以后也可以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帮检察机关把这类案子的标准和流程给理顺。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肖北庚觉得这些新型污染物危害性强还隐蔽,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法律对这方面规定得越细,越能从源头上把问题解决好。全国人大代表张子璇和吴贻伙负责采写报道,李文睿编辑整理稿件。 王绍南是安徽潜山黄铺镇黄铺村的党委书记,他说现在光污染问题挺多,但监管的单位不好协调。住建管景观、城管管广告、环保验收,老百姓举报了不知道找谁管才好。草案里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和照明设施的规范设置,算是给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了路子。湖南师范大学江湾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肖北庚也提了个建议:最高检可以赶紧把办案意见定下来,把化学物质污染、光污染这些案子的立案标准和证据规则给明确了。他还特别提到电磁辐射这类取证难的问题上,检察公益诉讼能利用技术优势来帮忙破解。 草案把人民检察院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这事儿写进去了,还把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的衔接也规定好了。肖北庚代表还特意点出了“人民至上”这个理念。周蔚也参与了这次编辑工作。两位代表都盼着检察机关能在未来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次采访由张子璇和吴贻伙完成,稿件经过李文睿的编辑才发出来。 最高检给了一些指导意见后,就能让这些新领域真正变成保护公益的阵地了。草案规定了检察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衔接机制。这也体现了保障人民健康和回应民生关切的立法方向。这次采访中的王绍南是安徽省潜山市黄铺镇黄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理事长,他在当地很有话语权。江苏的实践证明了公益诉讼在新领域能做很多事。 张子璇和吴贻伙是这次采访的记者,他们把肖北庚和王绍南代表的发言整理了出来。李文睿负责最后的校对和润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被称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把应对新领域污染的办法都写进去了。 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针对鸟类栖息地的光污染线索进行了摸排并采取行动。王绍南代表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到更多地方去。 最后各位代表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期待:希望检察机关能更好地守护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全媒体记者张子璇和吴贻伙记录下了两位代表的观点和建议。 吴贻伙和张子璇是这次报道的采写者。 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肖北庚长期关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安徽省潜山市黄铺镇黄铺村党委的王绍南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议。 最高检以后要及时出台检察办案指导意见明确立案标准和证据规则。 检察公益诉讼在光污染和噪声污染治理领域已经有了有益的探索。 这次草案专门设立了分编来应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和光污染等问题。 肖北庚提到新型污染物具有严重性、隐蔽性和持久性等特征影响着环境质量。 肖北庚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在新型污染治理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王绍南提到光污染治理存在监管职责交叉不清的问题给群众投诉带来困难。 吴贻伙和张子璇完成了这次采访任务由周蔚和李文睿进行编辑整理。 周蔚是此次稿件的编辑人员之一负责稿件的整理和加工工作。 李文睿是这次报道的编辑之一为稿件的最终完成付出了努力。 潜山市黄铺镇黄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王绍南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了具体建议。 草案把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污染等新型污染纳入专章规定填补了现有法律空白。 全国人大代表们认为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保障人民健康、回应民生关切的立法取向。 作为长期关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基层代表王绍南结合地方实际提出建议给草案提供了新思路。 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已经在光污染和噪声污染治理领域开展了有益的探索构建了三维共治体系证明了检察公益诉讼在新领域发挥作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