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呈现:多家经营主体"失联"触发监管程序 2026年2月下旬,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多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涉及高密市旭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高密诺巨预包装食品销售行、高密市神手开锁服务中心、高密朝旭贸易商行、高密市千逸百货店、高密熊仪百货行、高密恒艺电子商务中心共7家经营主体;上述主体的共同问题于:监管部门通过其工商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均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形成事实上的"失联"状态。 依据现行法规,企业类主体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对应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类主体则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的相关要求。监管部门据此依法启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程序。 二、原因分析:登记信息失真折射市场主体管理短板 经营主体被列入异常名录,根本原因在于其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状况严重脱节。部分市场主体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因迁址、停业、注销意愿不强或经营管理疏于规范等原因,未能及时向登记机关申报变更信息,导致监管部门无从核实其实际经营状态。 此现象在个体工商户群体中尤为突出。相较于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普遍规模较小、管理较为松散,部分经营者对年度报告义务及信息公示要求缺乏足够认识,合规意识有待提升。另外,部分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中遭遇经营困难后,选择悄然停业而非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更加剧了登记信息失真问题。 三、影响评估:信用记录受损,市场活动受限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相关经营主体而言意味着切实的信用代价。根据现行规定,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诸上受到限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资格上亦可能受到相应约束。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的持续推进,有助于净化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对手的信息核查成本,保护正常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然而,若大量"僵尸"经营主体长期占据市场登记资源而不予清理,亦会对营商环境的整体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四、制度保障:依法赋予救济渠道,体现程序正义 值得关注的是,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作出上述决定的同时,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完整的法律救济权利。当事人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高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高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安排表明了行政执法在保持刚性约束的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精神的具体体现。 五、前景展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作为信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的规范程度。 下一步,有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经营主体年度报告义务及信息公示要求的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树立主动合规意识。同时,应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对长期失联、实质已停业的经营主体依法推进注销清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空壳"主体存量,为市场健康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高密市集中公示经营异常案例,既是对涉及的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置,也是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如何在监管力度与营商便利之间找到平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生态,将是检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对市场主体而言——诚信经营、依规申报——是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