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旅消费持续升温,生态资源禀赋较强地区在迎来客流增长的同时,也面临市场秩序维护、游客权益保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多重考验。
双阳区作为长春重要生态板块和旅游目的地,景区、民宿、康养等业态加快集聚,涉旅矛盾纠纷呈现“点多、面广、时效强、流动性大”的特点。
如何让游客“玩得舒心”、经营者“干得安心”、生态环境“守得住”,成为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课题。
问题在于,一方面,旅游纠纷往往发生在节假日和旺季,游客维权时间窗口短,若处置不及时,容易引发连锁投诉甚至舆情扩散;另一方面,部分纠纷与安全保障、合同履行、服务质量等环节相关,若缺少专业化裁判与有效调解渠道,容易造成“小纠纷拖成大矛盾”。
同时,生态资源是文旅产业的“底色”,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修复成本高、影响周期长,必须以更严格的法治手段加以约束与震慑。
究其原因,旅游市场主体多元、服务链条长,从交通、住宿、餐饮到景区运营,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触发纠纷。
特别是老年游客出行增多,对安全保障、医疗应急、信息提示等要求更高,一旦保障不足,事故与赔偿争议更易集中发生。
此外,旅游活动具有显著的季节性与聚集性,旺季客流叠加,服务供给与监管力量若未能同步跟进,容易出现秩序管理压力与纠纷增量。
生态保护方面,个别经营活动对资源承载能力评估不足,也可能带来环境风险。
在此背景下,双阳区人民法院以设立生态旅游法庭为抓手,将司法服务嵌入旅游强省建设和文旅产业集群培育目标之中,推动形成“专业审判+前端治理+多元解纷+协同联动”的综合治理路径。
该法庭在案件办理上强化专业化与一体化,建立涉生态旅游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机制,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以及立案、执行协同衔接,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提升涉旅纠纷处理效率与裁判规则的稳定性、可预期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明确的行为边界。
影响体现在三个层面:对游客而言,纠纷处理“更快一步”,意味着维权成本降低、旅游体验改善;对经营者而言,规则更清晰、调解更便捷,有助于减少诉累与经营不确定性,形成良性竞争环境;对地方发展而言,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加强,为培育康养旅居、全域旅游等新业态提供更稳固的制度支撑,也有助于提升目的地口碑与综合吸引力。
对策上,双阳区人民法院把“源头预防”摆在突出位置,推动治理端口前移。
围绕老年人旅游安全保障等风险点,制发司法建议,推动行业完善安全提示、风险告知与保障措施,以制度化方式减少纠纷增量。
同时,通过与旅游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在普法宣传、信息共享、市场规范等方面形成合力,定期走访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项目开发、景区运营在合同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更规范。
针对涉旅纠纷“时间敏感”的现实需求,生态旅游法庭探索将诉讼服务延伸到景区一线:在重点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和法官工作站,旅游旺季与节假日开办“假日法庭”“周末法庭”,推动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形成快速响应的服务机制。
与此同时,完善多元化解渠道,建立涉旅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加强与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成立调解委员会,聘任网格员、景区管理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探索“法官+调解员+书记员”协同工作模式,实现纠纷高效调处与实质化解。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通过与环境执法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研讨交流,共同探索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衔接路径,推动形成“违法必究、修复有责”的治理导向,进一步强化对破坏生态行为的震慑效应与修复意识。
通过将司法服务、文明引导与志愿服务融入景区日常管理,也有助于推动文明旅游和守法经营成为行业共识。
前景来看,随着文旅消费从“看景点”向“重体验、重服务、重品质”升级,法治保障将成为目的地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旅游法庭在专业审判、快速处置、联动治理等方面的探索,体现了以制度供给回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方向。
下一步,若能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推广、风险提示标准化、消费争议在线化解、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等方面持续深化,将有望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推动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相互促进。
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
双阳法院的实践充分表明,通过创新司法工作方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多部门协作,完全可以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这种探索不仅为当地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更为全国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相融合提供了有益借鉴。
随着这一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必将为打造绿色、健康、可持续的旅游产业体系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