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女子欠了17年的水费,物业竟然要她给前业主承担17年的欠费

最近呀,莆田市城厢区大唐广场的张女士真的是遇上了一桩怪事。她在2025年10月份的时候买了一套房,但是入住的时候遇到了麻烦。物业竟然要她给前业主承担17年的欠费,还给她停水停电。这样的情况谁能受得了呢? 张女士是在2025年12月通过网络平台拍下的这套房子,已经过户完成了。可是到了2026年1月去入户检查的时候,物业直接告诉她前业主欠了6万多元的费用。这6万多元里面包括1.3万的公摊水电费和差不多4万的物业费。物业给她提供的只是一个手写汇总的账单,根本不给她明细,还要她把这些全部付清才能装修和正常使用水电。 张女士觉得这种要求简直是无理取闹,她拒绝给物业全部缴费后,家里的水电就被停了。后来供水恢复了,但是供电还是没有通,楼层的电表箱还被锁上了锁。她表示她只需要承担前业主的公摊水电费就行了,其他的物业费应该由物业向原业主去追讨才对。 物业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他们怎么可以私自断水断电呢?部门也介入协调了这件事情。经过相关部门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张女士和物业最终达成了一致。张女士承担了3万元的费用后,门禁也录入了进去,水电也恢复了正常。 这次事件给我们一个教训:只有规范流程、依法行事才能保障业主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