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短视频、直播和社交平台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律师通过自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回应咨询、分享办案体会,成为公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之一。此外,少数账号流量驱动下出现表述失当、边界模糊等问题,不仅可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可能影响司法权威和行业公信力。,贵州将律师自媒体规范治理作为网络法治建设的切入口之一,通过案例汇编集中呈现治理探索,体现出制度引导与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的思路。 问题层面,律师自媒体兼具“专业性”和“传播性”,也带来新的风险:一是部分内容在案件仍处司法程序时过度解读、情绪化评价,容易引发舆论“先判”,削弱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二是个别账号发布时对个人信息、案情材料、证据细节把控不严,存在泄露隐私、侵犯权益隐患;三是广告宣传与专业服务边界不清,可能出现夸大效果、误导受众等行为,损害行业形象并增加法律风险;四是“以案说法”为追求吸引力而片面呈现、断章取义,影响普法内容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原因层面,一上,自媒体传播即时、碎片、强互动,容易把专业议题压缩成冲突叙事,造成“情绪先于事实”;另一方面,部分从业人员对网络合规要求认识不足,对数据合规、隐私保护、平台规则等新要求掌握不够系统;同时,行业新业态下的统一规范与可操作指引仍需完善,导致实践中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做更稳妥”理解不一。 影响层面,律师依法依规发声,能够把专业表达转化为公共法治资源,提升普法效果,增强社会依法维权意识;反之,一旦出现越界言论或信息泄露,不仅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也可能干扰司法秩序,进而影响行业整体信誉。对网络法治建设而言,律师群体本是法治传播的重要力量,其表达质量与边界意识,直接关系到网络空间法治精神的呈现方式与传播效果。 对策层面,贵州省律师协会采取“摸底—立规—培训”衔接推进:其一,开展全省律师行业自媒体运营情况排查,掌握运营主体数量和平台分布,为精准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其二,依据律师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并发布《贵州省律师行业自媒体行为自律公约》,以自律方式明确底线要求和倡导方向;其三,将“认清自媒体运营红线”纳入行业培训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律师在网络平台进行专业、正向分享,强调客观、谨慎、理性表达,维护行业形象、保障当事人权益、防范执业风险。值得关注的是,《公约》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司法程序中案件表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不得借助自媒体发表可能干预司法公正的观点,突出维护司法权威的底线要求。 前景层面,网络法治建设正从“事后处置”逐步转向“规则先行、源头预防、协同共治”。律师行业自媒体治理的重点,不是压缩合理表达空间,而是推动专业表达回到事实和法律本身,以规范守住边界、以能力提升提高内容质量。随着制度化自律规则和常态化培训机制逐步落地,律师群体有望在网络空间更有效发挥专业优势:一上用更通俗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帮助公众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的习惯;另一方面以规范表达提升行业公信力,成为网络空间法治精神的稳定传播力量。下一步,如能在执业规范、平台治理与社会监督之间形成更顺畅的联动,将继续推动网络法治共建共享走深走实。
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在网络空间的言论与行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贵州省律师协会制定发布自媒体行为自律公约,既回应了行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也反映了推进网络法治建设的主动作为。通过明确“红线”、强化自律、加强培训,引导律师在自媒体平台既要依法理性发声、传播法治理念,也要守住边界、维护司法权威,这个探索为全国律师行业有关治理提供了参考。在共同推进网络法治建设的背景下,这一实践表明,只有把职业操守与网络传播规律、合规要求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守护网络空间的法治秩序与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