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集团再签7家航运企业合作协议 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网络持续扩容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关键环节。

长期以来,铁路与水运在组织衔接、单证标准、费用结算和信息共享方面存在“多头对接、重复填报、责任边界不清”等痛点,企业在跨运输方式选择时往往面临手续繁、时效不稳、综合成本难以预估的问题。

特别是在长江经济带货流密集、节点港口多、货源组织复杂的背景下,铁水联运的潜力亟待通过制度与平台化手段进一步释放。

此次国铁集团与7家航运企业达成集装箱多式联运“一单制”合作,意在以规则统一与流程再造打通“铁路—港口—航运”链条,推动跨方式运输从“拼接式衔接”向“一体化组织”转变。

所谓“一单制”,核心在于运单融合与责任贯通:客户通过铁路95306平台填报多式联运运单信息后,系统自动完成水运订舱和铁路订车作业,由铁路运输企业接收集装箱货物并一次性收取全程物流费用;货物经铁水联运到达港口后进行疏港作业并交付收货人,运输全程可追踪、状态可查询,从而减少企业多平台跑腿和重复沟通成本,提升运输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从原因看,一方面,外贸与内贸货源结构升级推动物流服务向“门到门、端到端、可视化”转型,传统分段承运模式难以满足制造业精益化供应链管理需求;另一方面,国内港口集疏运体系持续完善,铁路进港能力、江海联运网络以及沿海港口枢纽功能不断强化,为铁水联运规模化提供了基础条件。

与此同时,数字化平台具备跨主体协同的技术支撑,运力组织、订舱订车、费用结算、状态跟踪等环节可通过统一系统实现规则固化、流程标准化,为“一单制”落地创造了现实路径。

从影响看,合作扩围有望在三个层面释放效应:其一,提升通道效率与服务覆盖。

协议签订后,集装箱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利于补强长江流域铁水联运通道,增强干线铁路与港口航线的衔接效率,缓解部分节点的转运压力。

其二,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并稳定时效。

统一运单与一次结算减少了中间环节摩擦成本,企业可据此更清晰评估全程价格与到货周期,促进更多货源向铁路、水运等绿色低碳方式转移。

其三,促进标准衔接与市场规则完善。

运单融合意味着承运责任、异常处置、赔付规则等需要进一步清晰化、规范化,倒逼多式联运在合同范式、数据标准、服务评价等方面形成更统一的行业规则。

在对策层面,要让“一单制”从“可用”走向“好用”,仍需持续发力。

首先,进一步完善单证与数据标准,推进港航、铁路及相关物流企业在箱况信息、到港计划、堆场作业、异常预警等关键数据的互联互通,减少信息孤岛带来的衔接不畅。

其次,强化枢纽节点的组织能力与承载能力,围绕重点港口与铁路货运枢纽优化班列组织、装卸衔接与疏港体系,提高港站作业效率,降低箱体滞留时间。

再次,健全全程服务与风险分担机制,针对延误、改配、滞港、极端天气等场景形成可执行的应急预案与责任认定规则,提升服务稳定性。

最后,面向重点产业与重点货类,做强产品供给与线路组合,通过更精细的时刻组织、舱位保障和价格机制,增强对制造业供应链的适配性。

数据显示,今年2月国铁集团已与4家航运企业开展合作,推动铁路与水运承运人之间实现运单融合;截至目前,铁路95306平台累计发布“一单制”产品243个,搭建东北经口岸港至华东、华南沿海港口,西北经河北港口至华南、西南沿海港口等6条铁水联运通道,订舱发运集装箱货物3.8万标箱。

这些进展表明,“一单制”正从试点探索迈向体系化推广,平台化组织能力与通道网络效应正在形成。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物流要素跨区域、跨方式高效流动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未来“一单制”有望在更广范围扩展至更多港口群和重点产业带,并在规则层面进一步向全程信用评价、在线结算与保险服务、碳排放核算等方向延伸,推动多式联运从单纯“联起来”走向“强协同、可治理、可持续”。

同时,长江流域作为重要的内河航运走廊,通道扩容与服务升级将为沿江地区制造业、外贸企业提供更稳定的物流支撑,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分段接力”到“一单通达”,多式联运的升级折射出我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以技术创新驱动物流效率提升,正成为畅通国民经济血脉、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落子。

未来,如何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深化跨行业协同,仍需各方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