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
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对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在新年伊始、"十五五"即将开局的重要节点,以更加有力的监督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将正风肃纪工作分为四个层面推进。
首先是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务实过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岁末年初的工作特点,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
要紧盯中央部署的关心困难群众、确保市场平稳、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真正落实责任。
同时要对年度任务进行对账盘点,严肃纠治工作敷衍应付、数据弄虚作假、验收走过场等突出问题。
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压紧压实责任,及时纠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等现象,坚决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基层负担重的问题,要严肃纠治文件会议过多、派任务重复、材料要求繁琐、督查检查过频等现象,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
其次是严防享乐奢靡之风,确保廉洁过节。
这是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重点。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实监督检查、加强明察暗访,对不正之风露头就速查严处。
要紧盯披着人情往来外衣的作风问题,严查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现象,准确识别隐形变异行为,坚持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深化风腐同查同治。
同时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活动,严防年底突击花钱行为。
还要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整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的行业不正之风。
第三是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保障安心过节。
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紧抓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让群众感受到党中央的关心关爱。
要重点监督推动养老金、低保金、失业保险金等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坚决惩治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套取挪用民生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要紧盯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领域和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督促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账款等行为,着力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现象。
还要发挥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畅通信访等监督渠道,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对漠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查处。
第四是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引导文明过节。
这是作风建设的长远举措。
通知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纠"四风"树新风相结合,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
要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加强节点作风教育和纪律教育,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
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推进移风易俗,带头抵制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通知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节点即是考点。
中纪委此次部署既彰显了一以贯之的治党决心,更蕴含着以优良作风保障国家发展的深远考量。
当各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要求转化为"为民务实"的自觉行动,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必将转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持久动力。
历史和实践不断证明,唯有以严明的纪律护航,高质量发展之路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