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大行贿罪惩治力度

中新网2月3日发回报道,最高检这一回搞了个厅长网络访谈。当时主持访谈的张晓津,头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兼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她给咱们透底说,检察机关正把党中央那套“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大决策给落实到了实处,不光使劲打贪污受贿,还给行贿犯罪也动了真格的。这样做就是要把那些“围猎”的和甘愿被“围猎”的利益链条给斩断,好把贿赂犯罪的防范力度给拉满。 具体到这一动作上,首先就是在加大行贿罪的惩治力度这块儿下功夫。大家得好好去研读《刑法修正案(十二)》里的规定,把行贿罪的事实和证据看得更仔细些,该给多少量刑建议就给多少,得依法狠狠惩治那些重点的行贿行为。咱们看个数据就知道多上心:到了2025年的1到11月,全国检察机关一共起诉了2982个行贿犯罪嫌疑人,比去年同期大概多了7.6%。 其次是在办案指导上花心思。现在检察机关一直在跟着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最高检自己的《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规范性文件走。他们还特别注意把跟国家监察委员会还有最高人民法院一起发出来的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给用起来,直接当成办理类似案件的参考标准。大家现在都在按照这个模板去办行贿案子,办案精准度自然也就高了不少。 最后还得推动追缴那些不正当利益。在跟着“两高”那几起典型案例走的基础上,最高检专门搞了研究论证,给各地检察部门指了路。各地现在都在联合相关部门琢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一块儿去完善怎么算钱怎么算账、怎么纠正非财产性利益的具体流程。反正到了真要处理行贿案子的时候,就积极把赃款赃物追缴回来,把该纠正的利益也给纠正了,这才能把打击和预防行贿犯罪的工作做得更硬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