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再涉信披违规遭立案 鹏都农牧投资者索赔案胜诉获进展

问题—— 近期,围绕两家A股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维权案件出现新进展。律师团队介绍,得润电子投资者索赔案于2026年3月10日再次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鹏都农牧对应的索赔案亦于2026年3月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立案。案件所涉核心争议均指向信息披露质量:前者被监管认定其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后者涉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及时以及定期报告重大遗漏。 原因—— 从监管文书披露的事实看,违规链条的形成与企业资金压力、公司治理约束不足以及信息披露内控失灵有关。 得润电子上,深圳证监局公司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载内容显示,2020年至2021年期间,因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导致回款承压、现金流紧张,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等方式向相关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使其用于向公司偿还历史欠款。由于资金真实来源未按要求向公司报告,相关会计处理导致公司在2020年、2021年分别形成虚构回款约3.95亿元、1.13亿元,并相应少计信用减值损失、少计资本公积。另据告知书,2022年6月,公司子公司以预付货款方式间接向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到期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款,造成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并少计信用减值损失。上述行为使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出现虚假记载。 鹏都农牧上,公司2024年11月22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同时其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此类问题通常反映出控股股东资金往来约束不足、信息披露责任边界不清、审计与内控机制未能有效识别并及时纠偏。 影响—— 一是对投资者预期与市场定价形成扰动。定期报告与重大事项披露是资本市场定价的基础信息,一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容易扭曲公司经营状况与风险水平的外部呈现,影响投资决策的公平性与有效性。 二是推动“行政监管—司法救济”衔接深入显性化。两起案件均以监管处罚文书为重要基础,司法程序推进有助于明确责任边界,强化违法成本,形成对信披违法的震慑。 三是对上市公司融资能力与合作信用产生外溢效应。信披合规风险一旦暴露,往往伴随融资成本上升、交易对手审慎度提高、公司治理整改压力加大等连锁反应,尤其对资金需求较高、业务周期波动明显的企业影响更为直接。 对策—— 业内人士认为,避免类似风险反复出现,需要在制度执行层面做“硬约束”。 其一,压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信披第一责任。对于资金往来、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高风险事项,应建立穿透式核查机制和强制性报告机制,形成可追溯的审批与留痕。 其二,强化财务信息生成链条的内控与审计质量。对回款真实性、资金闭环、预付类科目、减值计提等关键环节,设置红线指标与异常预警,做到早识别、早披露、早整改。 其三,完善投资者沟通与风险提示。对已触及监管调查、立案调查或重大合规风险的事项,应依法依规及时披露进展,降低信息真空引发的非理性波动。 其四,推动合规整改与责任追究同步。对监管认定事项,要以专项整改报告、制度修订与人员问责等方式实现“治标+治本”,并在后续信息披露中持续披露整改执行情况,接受市场监督。 前景—— 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与投资者保护制度健全,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处罚力度与民事追责路径将更趋清晰。律师团队表示,得润电子与鹏都农牧相关索赔仍在推进中,并提示符合法院认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权利。后续看,案件审理进展与法院对损失因果关系、揭露日认定、责任比例等关键要素的裁判规则,或将为同类案件提供更明确的市场预期。同时,两家公司在监管处罚之后的治理整改、财务透明度提升及业务恢复情况,也将成为观察其修复市场信任的重要窗口。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市场公平运行的前提;得润电子与鹏都农牧两案的推进,既是投资者依法维权的实践,也是司法介入市场治理的体现。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完善投资者保护、提升违规成本,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唯有让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筑牢市场诚信的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