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冰面安全警示:多地野冰事故频发 专家呼吁提升风险意识

入冬以来,气温起伏与水域结冰景观叠加,部分群众在河湖水面滑行、嬉戏甚至冰钓的情况增多。然而,冰面看似平整坚实,实则可能在瞬间“变脸”。近期两起事件再次提示:冬季涉冰活动不应以侥幸心理试探风险,更不能把个人冒险变成公共安全隐患。 问题:冰面活动热度上升,“野冰”成隐患高发点。北京亮马河未开放水域,有人穿冰鞋滑行时坠入冰窟,虽经同伴抛绳救援脱险,但救援过程惊险;甘肃天水两名幼童在冰面玩耍时跌入冰窟,最终未能挽回生命。两起事件一险一悲,背后共同指向同一类风险——未经评估与管理的自然冰面不具备稳定安全条件,一旦落水,救援窗口极短,后果往往难以承受。 原因:自然河道“冰情复杂”,肉眼难辨承重极限。专业研究与救援实践表明,冰层厚度、结构强度受水温、流速、风向、河床地形、上游来水等多重因素影响,并非“冷几天就一定结实”。尤其在流动河道,水位变化可能在冰层下形成空隙,使局部冰面呈现“薄、脆、空”的危险状态;同一水面不同位置冰层厚薄不均,裂缝、暗冰、夹层普遍存在。此外,冰钓等活动可能留下直径较大的冰洞或薄弱点,若未设置明显标识或及时处置,极易成为“陷阱”。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经过专业维护与检测的正规冰场通常需满足相对稳定的冰层厚度标准与管理要求,开放区域有巡查、限流、救援保障等配套措施,而“野冰场”缺少这些基本安全条件。 影响:落水后失温迅速,施救不当易造成二次伤亡。冰水环境下,人体热量流失速度远高于空气中,短时间即可出现肢体僵硬、抽筋、意识下降等症状,生存与自救能力快速衰减。冰域救援又不同于一般水域:救援者同样要面对冰面破裂风险,若缺乏绳索、浮具、破冰工具及专业训练,贸然靠近可能导致多人落水。同时,险情往往发生在夜间或偏僻水域,搜救难度大、时间成本高,救援力量调动会占用大量公共资源,甚至影响其他紧急事件处置。对家庭而言,一次意外可能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对社会而言,则是对安全治理与风险意识的一次警醒。 对策:把“不能去、不会救、要报警”落到实处,织密预防链条。第一,个人层面要守住底线:不进入未开放水域,不在河道、湖泊自然冰面滑行、奔跑、拍照取景,更不要带儿童在冰面玩耍;发现冰面裂缝、积雪覆盖、颜色发暗、局部积水等情况,应立即远离。第二,遇险处置要讲方法:发现有人坠冰,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呼叫周边人员协助,施救应以“岸上救援”为主,尽量使用绳索、长杆、救生圈等延伸工具实施拖拽,避免直接匍匐上冰或站立靠近坠落点;如条件允许,可在自身系好固定点的情况下进行远距离拉拽,坚决避免盲目下水、手拉手靠近等高风险行为。第三,管理层面应强化“可见、可管、可救”:对易发生涉冰活动的河段、湖区、景观水系加强巡查劝导,完善警示标志和物理隔离;在人员聚集区域增加广播提醒与夜间照明提示;对冰钓多发点开展隐患整治,及时填补或标识冰洞;同步组织公众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推动学校、社区开展冬季防溺水与涉冰安全提示。第四,强化法治与责任意识:对明示禁止进入的危险区域,擅自进入造成险情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对因重大过错引发公共安全事故、严重占用救援资源的行为,也应纳入治理视野,以规则刚性倒逼风险止步于源头。 前景:从“事后救援”转向“事前预防”,让冬季安全成为共同守护。冬季冰面风险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单靠个体经验难以应对,必须通过常态化提醒、精细化管理与公众风险教育共同降低事故发生率。随着城市水系景观建设增多、户外活动方式多样化,涉冰安全治理更需前移:明确开放标准与管理边界,优化警示与劝导方式,提升专业救援能力与联动效率,形成可持续的风险防控体系。

冰面事故频发提醒我们,安全意识不能有半分侥幸。每一次对规则的挑战、每一次对风险的低估,都可能付出生命代价。远离野冰、不踏足、不试探、不冒险,既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也是对家庭和社会的负责。唯有把安全放在首位,才能让冬季户外活动真正成为健康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