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全域禁猎仍有人非法捕猎珍贵鸟兽 两起案件宣判释放严惩信号

问题——生态向好之下仍有“顶风作案”。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彩鹮、黑脸琵鹭、中华秋沙鸭等珍贵鸟类清远多次现身,直观反映出当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同时,仍有个别人员出于猎奇、牟利或口腹之欲,进入山林水域非法猎捕、猎杀野生动物,干扰野生动物繁衍与栖息秩序。清远行政区域已明确“全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任何未经批准的猎捕行为均属违法。在明确禁令之下仍然作案,社会危害性更为突出。 原因——利益驱动与法治意识淡薄交织。 从此次公布的两起案件看,违法行为呈现工具更隐蔽、手段更灵活等特点。一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往往环环相扣,部分人员将野生动物当作“商品”,试图通过交易获利,使违法行为从偶发走向持续;另一方面,仍有人对禁猎政策、物种保护等级及刑事责任认识不足,误以为“打几只鸟不算什么”,甚至使用气枪等禁用工具实施猎捕,反映出法治宣传仍需更深入、日常监管仍需更靠前。此外,山区林地范围广、巡护难度大,也为违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影响——破坏生物多样性并冲击公共治理秩序。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鸟类控制虫害、传播种子、维系食物链稳定诸上作用明显。非法狩猎不仅会直接减少个体数量,还可能造成繁殖季受扰、栖息地回避以及种群结构失衡,进而影响区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更需警惕的是,非法猎捕常伴随运输、交易等环节,容易滋生灰色市场,削弱社会对保护制度的信任,增加基层治理成本。对珍贵、濒危物种的侵害还可能引发生态与法律风险,必须依法严惩、形成震慑。 对策——以典型案例释法,以系统治理堵链条。 此次公布的两起案件发出明确信号:禁猎红线不可触碰,违法必究、依法从严。阳山案件中,涉案人员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体现对非法猎捕及“收购、运输、出售”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连州案件中,三人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气枪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被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责并适用缓刑,表明即便数量不多、价值评估明确,也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 在治理层面,下一步需推动“三个并重”。一是执法巡护与技防建设并重,聚焦候鸟迁徙季、重点山林水域和高发区域,完善网格化巡查、线索举报和快速处置机制;二是打击猎捕与斩断交易并重,加强对运输寄递、餐饮消费、网络交易等环节的联动监管,形成跨部门合力;三是惩治违法与公众教育并重,通过以案释法进村入户、进学校、进市场,讲清禁猎区禁猎期制度、保护等级及刑事后果,引导群众做到不猎捕、不杀害、不购买、不出售野生动物,推动“不敢捕、也不想捕”的氛围加快形成。 前景——以更高水平保护支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清远生态底子较好,珍稀鸟类频现说明保护成效正在显现。依法公布典型案件,有助于让“法律后果看得见”,强化震慑,也为继续完善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体系提供实践样本。可以预期,随着禁猎制度刚性落实、执法协同持续加强、公众参与度不断提升,非法狩猎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环境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将更加稳固。

从岭南古邑到生态新城,清远以司法利剑守护的,不只是几只珍禽异兽,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底线。当一份份判决让规则更清晰、让敬畏更具体,当更多公民主动成为生物多样性的守护者,绿色发展的根基才能更加牢固,南岭山脉的鸟鸣也将更长久地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