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院撤销女儿赠与协议 母亲出资购房债权获保护

近日,合肥市一起家庭房产纠纷案审结。案件涉及母亲李某、女儿赵某及其前男友曹某三方。2018年,李某出资403万元以女儿名义购买两套房产,赵某出具欠条确认借款关系。2021年,赵某未经母亲同意出售其中一套房产,并将售房款中的282.4万元通过赠与协议转给当时男友曹某。二人分手后,李某依据《民法典》涉及的规定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

本案判决反映了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它表明,家庭关系不能成为规避法律义务的理由,感情因素也不能损害他人权益。父母为子女出资时应明确资金性质,最好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子女处置财产时也应尊重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该判决为处理家庭财产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