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部委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降低家庭保教成本

学前教育收费乱象长期困扰广大家庭,部分幼儿园收费项目繁杂、标准模糊,甚至出现“天价托育费”现象。

针对这一问题,三部门此次出台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直击痛点,通过制度性改革推动学前教育回归普惠属性。

政策出台的背景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密切相关。

随着“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家庭育儿成本成为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9.7%,但区域间、城乡间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民办园收费涨幅过快。

此次改革将收费项目明确划分为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大类,特别规定财政保障项目不得转嫁为收费项目,从源头堵住乱收费漏洞。

在定价机制上,新政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度:对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实施政府指导价,由省级部门核定基准收费标准;营利性民办园虽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需接受教育部门备案和成本调查。

这种“分类管理+动态调控”模式,既保障基本学前教育服务的公益性,又尊重市场规律。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首次将2-3岁托班保育费纳入规范体系,收费标准可参照保教费调整,此举有望激活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积极性,缓解“托育难”问题。

为确保政策落地,文件要求建立三重保障机制:一是实施成本监审制度,明确定价成本核算范围,剔除非正常办学支出;二是建立三年评估周期,通过第三方评估及时优化政策;三是推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要求各地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指出,这种“定价—监管—评估”的全链条管理体系,能有效防范“一边减负一边涨价”的政策空转。

从长远看,此次改革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

一方面,通过规范收费降低家庭教育支出,直接助力生育支持政策见效;另一方面,清晰的成本核算标准将引导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公办民办协同发展。

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家表示,新政策实施后,预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有望实现“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目标。

幼儿园收费关乎民生温度,也关乎公共服务治理能力。

把收费项目说清、把定价机制理顺、把监管评估做实,既能让家庭支出更可预期,也能让园所运行更可持续。

随着政策配套落地和目录清单、成本监审等制度持续完善,学前教育有望在“普惠可及”与“质量提升”之间实现更稳健的平衡,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夯实人口高质量发展基础提供更坚实的公共服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