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商标这种用来识别商品来源、保障品质和做宣传的重要标识当作生意法宝的施某某、杨某和陶某,因为在潮牌店里偷偷卖假货被临翔区检察院给告上了法庭。这家伙们还挺有搞头,从2021年一直干到2023年,专门卖耐克、阿迪达斯、GUCCI这些品牌的鞋。据调查,他们一共卖出了876双假货,总共进账19万多块。 更绝的是,2024年1月的时候,施某某又跟人合伙开了个新店接着卖。结果短短5天就把20双假鞋卖出去了,还赚了4000多块钱。不过他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店里还囤了350多双没卖出去的鞋,算下来货值7万多块。临翔区检察院查清楚后觉得这些鞋子全是假货,就直接把他们告了。 后来法院判刑了:判了施某某一年有期徒刑外加缓刑一年半,还得罚一万块钱;给杨某和陶某分别判了八个月和七个月有期徒刑,也都是缓刑一年外加一万块罚金。刑法里明确说了,要是销售明知是假的商品数额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判刑并且还要罚款。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可不是说说而已。做买卖要是诚信不够、只想赚黑心钱去卖假货,这不仅是偷别人的牌子用,还会把整个市场秩序搞乱、营商环境变差。做生意的人得把诚信当回事儿,千万别光顾着便宜实惠买东西给那些卖假货的人赚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