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移民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免签入境的外籍人员存在非法就业问题,涉及英语教学、短期劳务等有偿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构成非法就业。例如,一名A国籍人员持免签入境后,违规从事英语教学工作一个月,被处以1万元罚款并限期离境,涉事企业因非法聘用被罚款5万元。
开放需要制度保障,便利离不开规则约束。对外籍来华人员而言,遵纪守法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交流合作的基本保障;对企业而言,依法用工是经营底线。只有将"免签便利"用于正当交流,将"就业许可"纳入规范程序,才能实现人员往来顺畅、市场秩序有序、开放发展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