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迭代升级、老年人信息识别能力相对薄弱、未成年人保护议题持续受到关注,使得“看得懂、用得上”的普法供给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
与此同时,公共场所文明秩序、绿色生活方式等社会文明议题也需要持续引导,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治理氛围。
原因:一方面,涉诈犯罪链条化、跨地域特征明显,诈骗话术借助社交平台、短视频、网络支付等渠道快速传播,易诱发群众财产损失与社会信任受损;另一方面,家庭监护、学校教育与社会保护的协同仍需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法治宣传的精准性提出更高要求。
此外,民法典覆盖婚姻家庭、人格权益、财产保护等与生活高度相关领域,但部分群众对权利边界、维权路径和证据意识仍存在认知盲区,亟需检察机关等法治力量“走出去”,把专业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
影响:3月5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冶都公园组织开展“学雷锋·我行动”文明实践主题宣传活动,将法律咨询、风险提示与文明倡导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法说理等方式,围绕群众关切的反诈防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及民法典常用条款进行讲解。
面向老年群体,干警结合典型案例提示“高收益投资”“冒充客服退款”“冒充公检法”等常见套路,强调不轻信、不转账、遇事先核实等防范要点,帮助提升识骗、防骗、反诈能力。
统计显示,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通过面对面答疑,既补齐了群众法律知识短板,也在互动中增进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信任,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温度。
对策:从实践看,提升普法实效需要把“集中宣传”与“常态服务”结合起来。
一是突出精准普法,围绕老年人、未成年人、务工人员等群体,分层分类提供“风险提示+维权指引”,把案例讲透、把路径讲明。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推动与社区网格、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公安反诈宣传以及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合力,提升信息触达率和防范闭环能力。
三是注重可复制机制,推动普法阵地从广场公园延伸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校园周边、养老服务机构等高频场景,让法治宣传从“阶段性活动”转为“可持续供给”。
四是把文明倡导与法治教育同步推进,将文明出行、勤俭节约、爱护环境等理念融入日常宣讲,促进规则意识与公德意识相互滋养。
前景: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志愿服务与普法宣传,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精准化、场景化。
随着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和公共服务下沉,检察机关通过更贴近群众的法治供给,有望在源头预防纠纷、减少犯罪发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清丰、法治清丰建设提供支撑。
雷锋精神的核心在于奉献与服务。
清丰县检察院将学雷锋精神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法治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这种将法治宣传融入基层文明实践的探索,不仅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更为平安清丰、法治清丰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唯有让法治的阳光照进千家万户,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