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受重罚 两企业被处以2300万元行政处罚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1月12日对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的两家责任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新余凝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被罚款1200万元,新余市博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被罚款1100万元,两家企业合计被罚2300万元。

这是继1月6日首次公布处罚信息后,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

2024年1月24日15时22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综合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

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52.84万元,成为近年来重大安全事故。

国务院调查组日前审议通过了事故调查报告,深刻揭示了事故发生的多方面原因。

根据国务院调查报告,此次事故系多个环节失责共同作用的结果。

事故直接原因在于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被违法违规改作冷库使用。

施工单位新余凝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在冷库建设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该公司无相应专业资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属于非法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未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未采取基本的防火安全措施。

尤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在铺设塑料薄膜过程中明知会产生静电,却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也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在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完成挤塑板铺设后,施工单位更是未进行分项验收就仓促开始铺设塑料薄膜,这一系列违规操作最终导致静电放电点燃积聚的易燃气体,引发火灾。

与此同时,位于该楼二层的新余市博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该公司未按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业务,租用了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场所。

更为突出的是,公司在西侧外窗装有防盗网,大教室的两个疏散门净宽度和距离均不符合安全规定,还违规安装了广告牌。

这些防火分隔缺陷和逃生障碍在火灾发生时成为了致命的因素。

火灾发生时,地下一层与上层共用的疏散楼梯缺乏防火分隔,烟气快速蔓延至二层。

正在该教室进行培训的学生因防盗网和广告牌的阻挡,无法及时有效逃生,人员伤亡因此大幅扩大。

公司未制定应急预案,未组织过逃生演练,完全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这次事故还深刻反映出建筑本身存在的先天缺陷。

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用途被违法改变,防火分隔存在重大缺陷,这为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提供了条件。

房主的违法违规改变用途行为是事故的源头。

此外,属地有关部门的监管缺失也是重要原因。

相关部门的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存在明显失职,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冷库、违规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

地方党委政府的安全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够有力。

这些监管层面的问题使得多个违规行为长期存在而未被制止。

本次处罚决定的作出体现了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严肃态度。

两家企业被罚款总额超2300万元,充分反映了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

这次处罚不仅是对违法企业的惩处,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

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责任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的松动,都可能在瞬间演变为无法承受的代价。

对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处罚,是对生命的庄严回应,也是对全社会的深刻警示。

以更严格的制度、更到位的执行、更有效的监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守住城市运行的安全底线与人民群众的生命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