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男子买门票写60元一个人被要求退钱

11月13日,贵港的杨某去玉林景区玩,买门票的时候他看到一张牌子写着60元一个人。虽然他是外地人,但还是老老实实交了这个钱。后来他越想越不对,觉得自己和当地人买同样的票却贵一倍,这太不公平了。所以他就把这家景区告到了北流市人民法院,要求把多付的30元退回来。 被告公司拿出了《价格法》来说事儿,说他们的票价是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自己说了算,公示得清清楚楚。他们还说双方已经签了合同,所有的事都办好了,不存在骗钱的情况。 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说了三点理由:票价是合法的;合同已经履行完了;杨某没有本地户口,也没别的优惠身份,要钱没有依据。法官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得看你符不符合规则。 法官还解释说差别定价很常见,比如军人、去湖北抗疫的人还有老年人这些特殊人群都有优惠。景区给本地人优惠是为了吸引大家常来消费,只要规则透明合理就行。 最后大家要注意,维权是好事但也要看规则怎么写。杨某签字买票的时候其实就已经默认了这份“差别”,法院不是鼓励双重标准,而是提醒大家出门前一定要看明白公示牌上的每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