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化渔船安全监管 严查"带病出海"等违规行为

海上渔业安全关系到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生产稳定。近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海洋维权支队针对当前渔船安全生产中存的突出问题,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精准施策、从严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渔船安全生产面临多重挑战。流刺网作业渔船因风险高、违规多发,成为监管重点;外省籍渔船跨区作业存在监管盲区;部分渔船存在"带病出海""无证上岗"现象;渔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有待提升。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极易引发海上安全事故,威胁渔民生命安全。 为此,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海洋维权支队系统梳理渔业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并实施了四项重点任务清单。一是建立流刺网作业渔船重点管控清单,加大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重点打击擅自改变作业方式、超载超员等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外省籍渔船跨区作业核查清单,着力补强跨区作业监管短板,严格核查捕捞许可、作业轨迹等信息,依法查处越界捕捞行为。三是建立渔船适航与船员适任检查清单,细化检查标准,重点核查船舶主尺度、主机功率等关键指标,全面排查消防、救生、通信等安全设备配备与运行情况,严格执行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是建立执法登检与普法教育清单,规范登检流程,结合典型案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提升渔民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在执法实践中,山东利用科技赋能作用。依托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控平台,实现了重点渔船动态实时监控,推动轨迹数据分析与现场执法高效联动,大幅提升了违法行为识别精准度。同时,针对冬季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前置执法力量至重点水域,督促渔船提前避风停航,利用天气间隙加密巡查,确保监管全天候、不断档。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成效显著。累计出动执法船艇33艘次、人员60人次,航程411海里,登检渔船68艘,查处违规渔船11艘,处罚款35万元,现场整改隐患18项,形成了有力震慑。这些数据充分说明,通过精准监管和从严执法,能够有效遏制海上渔业安全隐患。 展望未来,山东将遵循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原则,持续筑牢渔船安全生产屏障。一上,深化精准监管,完善"重点渔船+重点海域"双清单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轨迹与许可信息比对,实现风险早发现、违法严查处。另一方面,严把安全准入,持续强化渔船适航条件和船员资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渔船依法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一律禁止出海。此外,还要加强宣传引导与风险防控,通过日常检查、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风避险知识与应急技能,提升渔民自主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此次整治行动既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也是渔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通过严格执法与智慧监管相结合,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将为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