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一大早,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东城派出所内,市民孔先生看到自己丢的电动车,激动地连连向民警道谢。时间拨回到前一天凌晨三点多,东城派出所接到报警,说孔先生的电动车在东兴理想城西门超市门口不见了。丢的车上不仅有手机,还有一把他工作用的扫码枪。这种工具一旦弄丢,买新的可费劲了。 民警郭纯刚立马带着辅警赵浩琪、穆华博赶到现场查监控。他们发现一个男子在超市买完东西后摇摇晃晃走过来,根本没细看车,直接骑上孔先生的车就走了。往前翻看录像,原来这个男子在进超市前也骑着一辆电动车。很明显是他喝醉了搞错了车。 因为男子是付现金购物的,没法用电子支付记录找他。但民警发现他骑车走后留下的那辆车里有张东西,正是漯河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第五执勤大队开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这张单子让事情好查了,民警赶紧联系上当事人黄某。 这时候黄某酒劲已经过了大半,回过神来才知道自己是骑错了车。仔细一看这两辆电动车长得挺像,而且当时孔先生和黄某都没拔钥匙断电,这才让黄某在迷糊状态下把别人的车骑走了。 针对黄某酒后骑电动车这事,因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民警对他批评教育了一番。报道这事的记者是卫云飞,通讯员是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