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既要补齐民生短板,也要提升城市治理与产业承载能力。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在盘活存量土地房产、推进老旧片区改造时,常面临“用途调整难、过渡衔接难、产权确权难、资金平衡难”等堵点,导致项目周期拉长、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不足、居民预期不稳定。
此次两部门明确多项政策工具,释放出以存量挖潜为主线、以规则优化为抓手、以风险可控为底线的鲜明导向。
从“问题”看,城市更新的核心矛盾在于:一方面,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亟需将闲置低效用地、老旧房产转化为符合新产业、新业态、新公共服务需求的空间载体;另一方面,用地用途、规划条件、权属关系等制度要素具有稳定性要求,更新过程中既要依法依规,又要适应新需求,容易出现制度供给与现实需求不匹配的情况。
尤其是在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片区综合改造等场景中,涉及多主体权利、抵押等金融安排以及多部门审批衔接,任何一个环节不顺畅,都可能形成“卡脖子”。
从“原因”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背后,既有历史遗留的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公共服务配套不足,也有更新项目通常跨周期、跨主体、跨部门的复杂性。
部分存量资源在短期内难以迅速完成用途变更和手续完善,导致“想用用不了”;另一些区域存在空闲建设用地或存量建(构)筑物阶段性闲置,若长期搁置不仅浪费资源,也影响城市风貌与安全管理。
与此同时,更新项目需要平衡公共利益与市场回报,单一要素供给往往难以支撑片区整体运营,亟需更系统的资源资产配置机制。
权属方面,更新期间产权调整、抵押权延续、分户登记等需求集中出现,登记服务如果不能同步适配,容易放大交易成本与法律风险。
从“影响”来看,此次政策组合拳具有多重指向:一是提升存量资源“可用性”。
通知提出优化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明确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在一定年期内可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其意义在于为存量转型提供“缓冲带”,让项目先行运转、逐步完善手续,减少一次性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
过渡期届满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履约监管要求的,可依法依约按新用途办理手续;不符合的则按约退出并维持原用途,强调激励与约束并重。
二是提高空间利用“灵活度”。
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临时利用,要求在保障安全、不影响远期规划实施、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前提下,制定空闲建设用地临时利用规则并纳入“一张图”监管;对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的存量建(构)筑物临时利用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纳入清单的可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有助于减少低风险场景的制度摩擦,让城市空间更快“活起来”。
三是增强片区更新“系统性”。
鼓励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调查与活化利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功能结构和用途管控,探索多门类资源资产在特定空间范围内组合供应、整体运营和合理分配机制,有利于从“单项目改造”转向“片区综合运营”,为资金平衡、产业导入和公共服务提升提供更稳固的支撑。
四是打通权属衔接“关键点”。
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通过预编不动产单元、办理预告登记等方式,保障原所有权、抵押权等权利在更新实施中的延续性;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可探索按户直接首次登记;对通过转让、置换归集产权的,允许灵活采用不同登记类型;对土地带建筑一并收储供应的,在守住安全底线基础上探索简化材料。
这些安排直指交易与融资痛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降低制度性成本。
从“对策”层面看,政策落地关键在于把握好“放活”与“管住”的关系。
一方面,要建立清晰透明的过渡期管理与履约监管机制,明确产业导向、退出条件、手续办理路径,避免过渡期被异化为变相改变用途或规避监管的通道。
另一方面,临时利用规则与正面清单要细化到可操作层面,严格安全、消防、环保、结构安全等底线要求,并与城市运行管理相衔接,防止因短期利用带来新的隐患。
组合供应与整体运营要强调公共利益优先与收益合理分配,防止“只做收益性强的部分、忽视公共配套”。
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需强化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在依法合规基础上提升便利度,同时对权属争议、抵押风险等设定明确的风险处置预案。
从“前景”判断,随着城市化进入存量时代,城市更新将更强调内涵式发展与精细化治理。
此次两部门从土地、规划、资源资产配置与登记服务等关键制度环节协同发力,有望进一步提升项目可行性与落地效率,推动更多存量资源转化为产业空间、公共服务与宜居环境,促进城市功能完善与结构优化。
下一步,各地能否结合自身产业基础、人口结构与财政承受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更新模式,将成为检验政策成效的重要标尺。
预计在规范实施、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城市更新将更注重特色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更注重片区统筹与长期运营,更注重民生改善与产业升级的协同。
城市更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策创新的持续推动和制度保障的不断完善。
此次两部委联合出台的支持措施,为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重要政策工具。
随着这些措施的深入实施,必将激发更多市场活力,释放更大发展潜能,推动我国城市发展迈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