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修订网络安全法规加强"高风险供应商"限制 欧盟中国商会呼吁对话

欧盟中国商会日前就欧盟委员会提议扩大《网络安全法》适用范围一事发表声明,对多个关键领域对高风险供应商引入强制性、时限性排除措施表示反对;此立场反映了中欧产业界对当前贸易政策走向的深层忧虑。 从问题的实质看,商会反对的并非网络安全本身的重要性。声明明确指出,充分认可网络安全以及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的必要性。商会的核心关切在于,欧盟采取的是"强制性、泛化的一刀切排除政策",而非基于具体风险评估的差异化措施。这种政策设计方式将所有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一概排除,忽视了不同企业、不同产品的实际安全水平差异。 从原因层面分析,欧盟此举反映了其在地缘政治背景下对供应链安全的担忧。然而,商会指出,这种担忧被转化为过度宽泛的行政措施,实质上是"以安全之名推动的政府主导型系统性排除"。这种做法将安全问题政治化,偏离了基于证据、技术中立政策制定原则。 从影响维度看,强制排除措施将产生多重负面后果。首先,在信息与通信技术及数字基础设施领域,中欧贸易与产业相互依存度高、规模大。对成熟、既有供应商的强制排除将导致成本上升,供应商多样性下降,网络升级进程受阻。其次,这将直接削弱欧洲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欧洲长期以来依托于开放的市场、公平的竞争以及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而保持竞争优势,强制排除措施无异于对欧洲自身数字和产业基础造成"自我伤害"。再次,此类措施可能引发系统性贸易影响。过于宽泛或基于供应商国籍、来源地的安全例外适用,可能削弱多边贸易体系,破坏全球供应链稳定,进而引发贸易争端。 从规则合规性看,商会提出了国际法层面的质疑。有关跨行业、强制性的排除安排在比例原则、非歧视原则以及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一致性上均存在问题。这意味着欧盟的政策可能面临国际贸易法律框架的挑战。 基于上述分析,商会向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及欧盟成员国提出五项呼吁:停止推动强制性、泛化的供应商排除措施;维持技术中立、以证据为基础且符合比例原则的网络安全政策路径;切实维护欧洲的长期竞争力、创新能力和数字领导地位;确保相关措施完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及国际贸易承诺;与包括欧盟及非欧盟企业在内的产业利益相关方开展真正、有建设性的对话。 商会同时表示,在欧中企始终致力于建设性参与,愿与欧盟各机构开展务实对话与合作,共同推动构建稳健、可靠的网络安全框架,在切实保障安全的同时,不以牺牲竞争力、开放性以及欧洲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地位为代价。

当技术标准成为地缘竞争工具时,全球经济将面临碎片化风险;欧盟此番修法既是检验其政策制定能否坚守市场经济原则的试金石,也将深刻影响中欧数字合作前景。真正可持续的安全源于基于规则的国际协作与互信建设,而非筑墙隔离。在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各方尤需保持战略定力,避免让短期政治考量扭曲长期发展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