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元的保证金让如皋的农民工陈云清陷了进去。他今年54岁,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每天700元的工作,可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去年10月,他跟南通首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了合同,交了钱之后被送去了广东,结果在旅馆里一耗就是三个月,没接到任何工作。合同里规定要是自己提前走了,保证金就不退。现在公司老板曹扣群说只收到五千,剩下的一万五在代理人朱春霞手里。曹老板还说陈云清心理不平衡,别人交五千他交两万。这种“先交钱后上岗”的做法明显违法。江苏普泰律师事务所的何源律师解释说,不管是雇佣关系还是派遣关系,公司都不能收保证金。劳动者有权要求马上退钱,劳动监察部门还能处罚公司。 陈云清已经向如皋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了。负责这件事的吴佳笑记者说,监察员会核实情况再立案调查。陈云清想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可是曹老板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中间人朱春霞还把他拉黑了。这种层层克扣的逻辑让人害怕:今天用后来者的押金补前人的亏空,明天又会有新人受害。 这次的事件还牵涉到一个叫何源的律师、一个叫吴佳笑的记者、如皋市和如皋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有一个叫司才、一个叫曹扣群(也叫曹老板)、一个叫朱春霞的人。 节后的复工潮里,陈云清却走上了艰难的退钱之路。他在如皋白蒲镇找工作时踩中了劳务公司设下的陷阱:先交钱后上岗。去年10月他与南通首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每天工资700元,每月保底工作26天。并按合同要求缴纳了一笔20000元的“保证金”。随后他和工友们被劳务公司送去了广东,在那里他们没接到任何工作消息,只好挤在旅馆里靠公司不定期发放的零星伙食费勉强度日。 合同里那句“合同期间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同一道紧箍咒拿捏住了这些农民工的命脉。“我们不敢提前走,就一直等着问他们什么时候有活干。” 他们等了很久才等到通知返乡的消息,结果这趟不仅钱没赚到还浪费了时间。 当陈云清试图要回那笔两万元保证金时才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找到公司老板曹扣群对方却声称只收到五千其余的一万五在朱春霞手里。面对记者的追问曹老板振振有词:“他是心理不平衡别人交五千他交两万但合同上写的两万他签了说明他认可的嘛!” 随后曹老板提出两种解决方法:一是继续等待跟着下一批工人去工地保证金两年后退;二是让陈云清自己去起诉朱春霞要钱。迟疑之后曹老板又表示愿意帮忙找朱春霞要钱:“就算朱春霞不给他退钱我给他我们今年总共有150多人去工地了他们都要给押金我们就从中间扣下来你懂吧?” 这句话背后是一个赤裸裸的拆东墙补西墙逻辑:用后来者的押金补前人的亏空。 何源律师指出无论南通首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劳动者是雇佣关系还是派遣关系收取保证金的行为都属于明显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立即全额退还。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相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不仅要责令违反规定的单位限期退还违法收取的财物还可以对单位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何源律师建议带着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由监管部门责令违法企业退钱并依法处罚。 记者从如皋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后续将由监察员核实举报情况后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