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2月20日以6:3裁决否决总统关税授权后,美国政府迅速调整策略,当日傍晚即通过行政令推出新的贸易壁垒。白宫公告称,这项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的临时关税措施,将对所有未获豁免的进口商品征收10%从价税,期限150天,并自2月24日起生效。此次政策转向,直接源于最高法院对企业及12个州联合诉讼的终审判决。大法官在裁决书中明确指出,前政府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加征关税超越了行政权限,从而动摇了现行关税体系的法律基础。判决书还特别强调,“国会未授予总统可随意调整关税的空白支票”,显示司法系统对行政权扩张的制衡态度。分析人士认为,新关税政策的设计体现出较强的策略性。豁免清单覆盖关键矿物、医药产品、农产品等战略物资,既降低对国内供应链的冲击,也为后续谈判保留回旋空间。对汽车及零部件采取差别化处理,则更直观地指向对本土制造业的保护;而继续给予美墨加协定成员优惠待遇,也反映出区域贸易安排在政策中的优先顺位。政策发布后,市场反应迅速显现。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数据显示,大豆、玉米等农产品期货价格在公告发布后上涨3.2%。更受关注的是其潜在的制度性影响:这类单边关税措施可能对既有国际贸易规则形成冲击。WTO前总干事拉米在采访中警告,单边做法将削弱多边贸易体系的权威,若主要经济体跟进,全球贸易量可能收缩1.5%至2%。在法律约束加大的情况下,特朗普政府同步推进“双轨应对”。除依据第122条加征关税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将根据301条款启动新一轮不公平贸易调查。这种“工具箱式”组合操作,一上意绕开司法裁决带来的限制,另一上也延续了“美国优先”政策取向。历史资料显示,类似的混合策略在上世纪80年代曾引发长达7年的贸易争端。
从紧急权力路径受限到改用贸易法条款加征关税,美国关税政策显示出更强的工具化和阶段性特征。关税能否实现其宣称目标,仍取决于法律授权的稳定性、产业链的承受能力,以及国际协调与对话的效果。在全球复苏节奏不一、贸易保护主义升温的背景下,降低不确定性、在规则框架内处理分歧,仍是避免摩擦外溢、稳住产业与民生韧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