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篮球协会日前发布情况说明,就1月10日开展的年度评选表彰活动存的程序违规问题进行了主动纠正。该举措反映出社会团体在规范管理上的自我约束意识不断增强。 据了解,广西篮协在上述表彰活动中,评选南宁、桂林、河池、贵港市篮球协会为"先进集体",同时表彰卢川、林婵萍、肖芝青、陆俊先等33名在技术代表、裁判、教练、运动员等岗位表现突出的同志为"先进个人"。这次表彰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原本旨在激励先进、树立典范。 然而,经过自查,广西篮协发现本次表彰活动存在重大程序缺陷。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规定,此类表彰活动必须事先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广西篮协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开展了这次评选,违反了有关管理规范,属于越权行为。 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广西篮协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协会决定取消本次表彰活动所评定的全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收回已颁发的表彰证书及牌匾。这一决定虽然涉及面广,但说明了协会对规范管理的重视和对制度的尊重。 广西篮协在情况说明中坦诚地表示,此次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表彰,给各相关单位、受表彰同志及全区篮球行业带来了不良影响,对此深表歉意。这种主动承认错误、勇于纠正的态度,有助于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协会的公信力。 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广西篮协制定了明确的整改方案。协会将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全面规范内部管理体系。同时,协会将完善表彰制度设计,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评选机制。此外,协会还明确要求重大活动必须提前请示报备,确保所有重要决策都在规范框架内进行。 这次事件也反映出当前社会团体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一些协会和组织对上级部门的管理规定认识不足,对程序要求重视不够,导致类似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广西篮协的纠正行动为其他社会团体提供了借鉴,表明规范管理不仅是要求,更是保护组织自身发展的必要条件。
此次事件反映出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重要课题。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行业协会既要保持专业活力——更需要筑牢制度篱笆。广西篮协的整改行动为全国体育组织提供了警示——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让荣誉回归其应有的价值,真正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