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草圣”,他的书法无人能挑出毛病来

唐代吴郡有个叫张旭的,他字伯高,又叫季明,这人擅长写草书,特别爱喝酒,喝醉了连帽子都不戴就敢在王公大臣面前晃悠,所以大家都管他叫“张颠”。他和李白、裴旻并称为“三绝”,李白写诗、裴旻舞剑、张旭写草书。后来唐文宗给他们三人下了诏书,把“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定为“三绝”,从此张旭就被正式称为“草圣”了。 张旭出身吴郡名门,他母亲是陆柬之的侄女,虞世南的外孙女。他家有书法的传统,所以张旭从小就受到熏陶,打下了扎实的楷书基础。他早年在常熟当过县尉,后来升官做了金吾长史,但官运并不亨通,他就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写字上。 杜甫写过一首《饮中八仙歌》,里面有一句说张旭三杯酒下肚就能写出好书法来。他一喝酒就醉得不行,醉了就到处乱跑,非要找笔写字不可。据说他有时候甚至把头伸进墨水里蘸一蘸再写字,酒醒之后看自己写的字都觉得很神奇。 张旭学写字挺有趣的:有一回看到公主和挑担子的人抢路走,他就悟到了草书那种动荡的感觉;后来又看公孙大娘舞剑器,从她那回锋转轴、顿挫纵横的动作里明白了草书的精髓。李肇在《国史补》里记录了这些事。 别看张旭写狂草有名,他的楷书其实也很棒。黄庭坚觉得唐朝没有人能在楷书上超过他。苏轼也说写字要先站稳才能走路一样,楷书是站立着写的行书是走着写的草书是跑着写的。因为楷书底子厚,所以他写的狂草才不混乱、有章法。 张旭留下来的真迹有《古诗四帖》和《肚痛帖》。《古诗四帖》写的是庾信和谢灵运的诗,通篇笔势很奔放,就像石头从悬崖上掉下来或者狂风暴雨似的。董其昌说这字有飞动的意思。《肚痛帖》只有三十个字,写的是他突然肚子痛想要吃大黄汤的事,笔走龙蛇很有气势。王世贞看了之后觉得这字真是出神入化。 张旭的徒弟怀素继承了他的笔法并发展得更好,所以大家管他们叫“颠张醉素”。颜真卿两次辞官向张旭请教笔法技巧,这让他的楷书和草书都有了很大进步。宋朝人评论说张旭的书法无人能挑出毛病来。 常熟人民为了纪念他给东门附近的街道取名为“醉尉街”,以前还有“草圣祠”呢,对联写得挺有意思:“书道入神明,落纸云烟;酒狂称草圣,满堂风雨”。苏州打算重建草圣祠,打算仿照绍兴兰亭的样子建造,好让这位民族英雄继续在墨香里尽情挥洒。